在某些特定情形中,由于狗咬人的行为,法律将采取
过错推定原则。
所谓
过错推定,即是当受害者能够证明他们遭受的损害是由加害者引起的,但是加害者又无法否认自己存在过错时,法律便视为加害者有错并且需要负起相关的
民事赔偿责任。
假如是因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这样的危险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饲养这些动物的主人或者管理者都应当负责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这种责任被称为
无过错责任制,即便他们本身并不存在任何的过失。
然而,同样对于一般的宠物狗来说,若是受害者能够证明损害系因
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发,例如故意挑逗狗从而导致被咬伤,那么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则可能无需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然而,如果无法证明受害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通常会被认为饲养者或管理者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