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人企业来说,解雇正处于怀孕阶段的员工将会被判定为非法(劳动)
合同终止。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孕妇享有选择权,可以坚持执行原
劳动合同条款,或是向用人企业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而这笔补偿款的计算方式,则是以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作为基准。
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将按照该名孕妇在现就职单位的实际
工龄来确定,即每满一年付给其一个月的薪资;若是工作年限超出六个月,但未达一年者,则按照一年期报酬计算;若工作不足六个月,则仅支付半个月的薪资。
举例来说,如果这位孕妇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那么她所能获得的补偿款大概在六个月的
工资左右。
然而,具体数额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如孕妇的工资水平、工作年限、以及用人企业在此次
解除合同过程中的
违规行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