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农民工追索薪酬的事宜,可采取以下正当合法的措施进行解决:
首先,积极地与雇主单位协商解决,这是一种代价相对较小的手段;
其次,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提交书面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具有职权责令
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立即支付所
拖欠的
工资;再次,可以选择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这是法定的必经前置程序;如果对于
仲裁裁决结果仍持有异议,还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的判决;此外,务必注意搜集并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书、工资条、工作证以及考勤记录等等,以便于证明彼此之间存在着真实的
劳动关系以及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情况。
倘若用人单位明明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甚至被认定为构成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的话,农民工还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
立案举报;汇总而言,作为
劳动者的农民工们应当以法律为保护伞,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