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不动产
一房二卖的纠纷处理中,网络签约一般会被赋予一定程度的优先权。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下,网络签约作为房地产贸易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相当程度的公示效应和
证据价值。
一般而言,当有一方成功地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签约登记,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他被视作该套房产的购买者,享有的权利受到更多的保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优先权的确立并不是仅仅依靠网络签约这单一要素就能做出准确决定的。
而是需要结合多个维度去考量,例如买卖双方的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房屋、是否全额支付所有或者大部分的房价等等。
也就是说,当一方已经完全合法地占有了所购买的房屋,或是已经付清了大部分的款项,即便在网络上没有做好签约工作,他们仍然存在着享有优先权的可能性。
总的来说,在涉及一房二卖的权利争夺中,优先权问题的判定极其复杂,无法简单地根据某一项指标去作出定论。
而应当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以及事例的具体情节,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再行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