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法律领域之中,我们一般并不认为存在所谓的“2n+1”陪偿算法。
其中,“2n”通常用来描述因用人单位违规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当员工并不希望恢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职责,或者在此种情形下劳动合同已无法再继续履行下去时,用人单位所需要支付给员工的
赔偿金额,也就是双倍数额的经济补偿。
这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中的工作年限来决定,每服务满一年,就可以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款额。
至于要提到的那个“+1”,则通常出现在用人单位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第40条解除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如果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通报劳动者个人,那么就必须在正常的经济补偿之外,额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也是被誉为“
代通知金”的部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n”与“+1”这两个数值并非总是会同时适用于同一起
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