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
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之际进行
续签且涉及薪资下降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
法规,除了在用人单位维持原有职称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之后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请求,而
劳动者明确表示反对续订的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针对续
签合同这一事宜,其背后蕴含着双方需在原有的基础之上,或者在某些方面得到更进一步提升的前提之下,继续保持
劳动关系。
然而,降薪则被视为变更劳动合同的关键性条款之一,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共识。
如果用人单位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实施降薪续签,那么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并且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条件进行续签或者主张应得的
经济补偿金等。
但是,对于该问题的最终处理结果,还需要结合具体的
合同条款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