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恶意透支被定义为持有
信用卡的个人或组织,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
关于“恶意透支”的具体金额认定标准如下:当透支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时,应视为“
数额较大”;若透支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但不足五百万元时,则应视为“
数额巨大”;而当透支金额达到人民币五百万元及以上时,便应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要判定恶意透支是否构成
犯罪,还需综合考虑持卡人的透支动机、还款能力以及透支款项的实际用途等多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