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成功反驳银行于异地提起的
诉讼请求,您需要优先考虑有关
管辖权的相关事宜。
首先,您需要详细查阅双方签署的
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关于
管辖法院的明确规定。
若未找到任何相关信息,接下来,便可依据现行法例来确定究竟哪一个法院拥有本案的审理权限。
通常情况下,“原告就被告”这一原则是普遍适用的,也就是说,由被告方的居住地所在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位于另一个城市,那么该地的法院同样具备管辖权。
因此,您需要收集并提供充分的
证据以证明受理法院并不具备对本案的管辖权,例如您的实际居住地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等等,这些因素都与该法院的所在地毫无关联。
随后,您可以向法院
递交一份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详细阐述您的观点以及支持这些观点的理由。
请务必注意,您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限内提出这份申请,否则
逾期提交可能导致申请无法得到受理。
如果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后认定您的异议成立,他们将会作出裁决,将
案件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反之,如果异议不成立,那么法院将会驳回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