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况下,仅仅拥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则该房产是不可以进行交付使用的。
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旨在确保
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消防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各方面都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应标准。
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在未经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前便将
房屋交付予
购房人,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双方所达成的共识与约定,这一行为极易导致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承担起相应的
违约责任。
此外,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来说,接受尚未经过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将会面临着诸多潜在的风险,例如房屋的质量问题可能无法得到充分的
保证,甚至会影响到后续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顺利性等等。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严格遵守
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坚决拒绝接收这类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并且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为其未能按期交付合格房屋给您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