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分手之后,关于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归属问题,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实际年龄、父母双方的养育能力以及具体的养育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考量。
在此基础上,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应由母亲来承担起照顾和
抚养的责任。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如下几种特殊情况,则可以将
抚养权交由父亲负责:
首先,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其次,母亲虽然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而父亲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最后,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至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提出抚养请求,但是其中一方如若出现如下几种情况,则应当被优先考虑:
首先,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其次,子女已经跟随该方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
最后,如果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需要抚养;或者子女跟随该方生活,能够为子女的成长带来积极影响,而另一方却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亦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某些情况,那么就不适宜再和子女共同生活。
总的来说,司法机构在审理此类事例时,会站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护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