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辞退补偿过程中,一般以
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12个月之期间内的平均
工资作为核算标准。
此处所提及的“平均工资”并非仅仅局限于基本固定工资部分,而是涵盖了员工的全部应得薪酬额度,包含了计时或计件工资、
绩效奖金、津贴补助及各类货币性收入。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计算平均工资时并不限于完整的十二个月周期,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情况,将根据实际工作月份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依照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水平执行,但最为严重的情况下,其可以享受到的
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