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动物咬伤责任的划分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
基本原则:首先,如果是由饲养的动物所引发的对他人产生的伤害事件,那么通常由该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来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受害方存在
故意行为或者严重过失,那么饲养者或管理者就可以避免承担或者减轻其应负的责任。
例如,如果受害方故意挑逗激怒了动物而导致自己受伤,那么饲养者或管理者的责任可能会有所减轻。
其次,如果是被法律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物造成了他人的伤害,即使受害方自身存在过错,饲养者或管理者仍然必须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这是无法通过任何方式予以豁免的。
最后,如果动物在被遗弃、逃跑期间造成了他人的伤害,那么原来的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具体责任的划分,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