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方式与衡量标准,通常是根据劳资双方共同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明确规定。
在法律的框架内,补偿金以月度为周期标准向
劳动者支付
经济赔偿。
然而,关于补偿金额并无全国统一对此设定具体的数字标准,目前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由
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具体数额的共识。
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能对金额做出明确约定,则部分地区可能将按照劳动者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最近连续12个月的平均
工资的一定比例(例如30%)作为发放依据,每月按时支付。
在此过程中,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采取比如银行转账等这样更为便捷快速的方式,将相应款项直接转账至劳动者所提供的个人专属账号。
另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竞业限制期原则上不应超过两年。
倘若雇主未能按照先前约定的时间节点
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