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不幸购得低质量食品,依据中国的《
食品安全法》,您有权力依法进行索偿。在行动之前,请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购物凭证以及所购低质量食品的原始物品。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与销售商进行友好协商,请求退货
退款,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作为
赔偿金;如果
赔偿金额低于一千元人民币,则应视为一千元人民币。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他们将会介入展开调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此外,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索偿必须在法定时效之内进行,即从您得知或应该得知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三年以内。同时,为了确保您的索偿主张得到有力支持,请务必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购物凭证、食品样本、与商家沟通过程中的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