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被视为一种行政给予的权利。严格意义上说,行政给予是指政府机构在特定状况下,有正当程序地向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者提供实质性的物质利益或者赋予他们与物质利益相关联的权益的行为。工伤保险则是由国家和社会共同制定并实施的一项针对承受工作过程中所面临的
意外事故损伤或罹患
职业病风险的
劳动者的社会保护措施。该制度主要由各级
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按照法律
法规进行专业化管理和运作。其核心宗旨在于确保那些在工作岗位上因为各种原因而受到伤害或者罹患职业病的工人,能在需要的时候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护、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及必要的职业康复服务,从而有效缓解他们所承受的经济压力,
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这种保障措施是根据法律条文设定并通过行政机构的行为得以实现的,因此具备了行政给予的典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