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以及物业管理行业的普遍实践,对于空置房产所对应之
物管费用的收取,主要呈现出如下几种常见状况:首先,若物业服务协议中对此事项有明确的约定,则应当严格按照该等约定予以履行。
其次,在某些特定地域范围内,政府部门可能会出台相应政策,对空置房产的
物业费用实行一定程度的优惠,例如,将其降低至不低于正常标准的 70%。
然而,在其他地区,则可能要求业主全额支付物业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形,物业费用的承担与否都与业主是否已经接收到房屋密切相关。
若业主已经接收了房屋,即便房屋处于空置状态,仍然可能需要承担全额或者一定比例的物业费用,这是因为物业服务并不仅仅涉及到单个房屋本身,还包括了整个小区内的公共区域以及各类
配套设施。
然而,如果业主尚未接
收房屋,那么关于物业费用的承担主体问题就可能引发争议,此时需要结合当地的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总的来说,关于物业费用的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均须参照当地的
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