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进行
离婚诉讼过程中遭遇
败诉,这无疑意味着法庭未能赞同您所提出的
解除婚姻关系的申请。
其所带来的主要法律后果有:第
一,原有的婚姻关系将仍然持续,夫妻双方仍旧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彼此间的权利与义务;第
二,在涉及到
财产分割以及
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相关的
处理方式及责任分担将保持不变,除非存在明确的财产协定或者已经确定下来的财产运用与分配方案,否则这些部分将不会因为此次的
诉讼行为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更;第
三,关于子女
抚养问题,先前经过双方协商并得到明确协议的抚养方式以及费用承担责任将依然按照最初的约定予以执行。
除此以外,本次诉讼的败诉结果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对您今后提起
上诉离婚产生负面影响。
通常情况下,如果
当事人在此次诉讼后的六个月之内再提起
离婚请求,只要没有出现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法院都将不再接受该申请。
但是,如果能够提供新的
证据以证实夫妻情感确已彻底破裂,那么再次发起离婚诉讼仍然有可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