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持有书面欠款凭证的情况下,的确是可以发起
诉讼请求的。
然而,为了满足法定的
举证责任,我们需要收集足够的其他相关
证据以证实借款
法律关系确实成立。
这里所提到的例如转账历史记录、聊天对话框内容、见证者或知情人士的证词等等。
对于仅仅拥有转账记录这一孤立信息的情况,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解释并证明此笔转账的具体性质为借款。
倘若在聊天记录中,对方明确承认了借款的实际发生以及具体金额,那么这些都将成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关注
诉讼时效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规定,一般的
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内,您曾经向对方提出过要求偿还
债务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并从新的时间点开始重新计算。
但是,如果没有任何中断诉讼时效的理由,并且对方又提出了时效抗辩的话,您可能会失去
胜诉的机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地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并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