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签署
劳动合同时,若您打算辞去现有职位,首先您可以通过
书面形式向所任职公司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之意向。
根据我国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有责任从员工开始工作的那一天算起到一年后的同一时间内,必须与员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如若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则需按照法律规定,向该员工每月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
在此过程中,您务必要妥善保管能够证明双方
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各种
证据材料,例如
工资支付的相关凭证、工作证件以及出勤记录等等。
当您决定离开现职岗位之时,您有权要求所在单位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应得的薪酬。
然而,若单位拒绝支付您应得的报酬或
赔偿金,您可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起诉讼,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为了确保您的行动更为稳妥有效,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加精准且详尽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