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犯罪行为进行判定的过程中,我们通常会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审慎考量:
首先,行为人是否存在着非法占有的主观动机;
其次,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性的手段;
最后,受害者是否因为受到了误导而做出了财产处置的决定。
然而,即使存在借据,也并不意味着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排除
诈骗罪的可能性。
借据仅仅是
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而已。
如果行为人在借款之初便没有打算归还借款,而是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获得了借款,那么就算他提供了
借条,仍然有可能被视为诈骗罪的犯罪行为。
然而,假如行为人在借款之时确实怀揣着还款的诚意,只不过由于客观因素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至于案件最终是否会被判定为诈骗罪,则需要根据全案的
证据材料以及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