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当银行因客户
欠款而提
起诉讼时,关于
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其具体的
处理方式往往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若在
借款合同中,双方已就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其中便包含了律师费用,那么在
诉讼过程中,
胜诉方是有权力依照合同中的这一条例,向
败诉方索取其应承担的律师费用。
然而,若双方并未对此进行任何约定,那么按照惯例,律师费用将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
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出现恶意
拖欠款项、严重违约等行为,法院考虑到公平原则,也可能会酌情决定让败诉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律师费用。
总的来说,律师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式,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