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
赔偿问题,主要主要涉及到的是所谓
双倍工资差额的索要。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凡用人单位在实际雇佣
劳动者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内,并未能与劳动者达成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应对劳动者进行每月两倍的
基本工资支付。
在提出劳动
仲裁的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的
劳动关系,例如
工资支付的凭据、工作证件、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同事或朋友的
证人证言等等。
在具体仲裁期间,负责仲裁的机构将会对您的工作时间长度、收入水平等多个方面因素进行详细审查和评估,从而确定最终的
赔偿金额。
普遍来说,这种赔偿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总共十一个月的时间。
然而需要您留意的是,劳动仲裁是有严格的时效性的,即
当事人了解或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日期开始计算,必须在一年内向相应机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