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申请执行的时效期,一般设定为两年。
该两年的启动时限自法律文件中所明确的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若法典中规定需要分批履行,则自规定的每一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起进行计算。
如法律文件并未具体规定履行时间,那就以文书生效之日作为计算起点。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申请
执行时效期已过之后,仍可向法院提请
强制执行。
若
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产生异议并且异议成立,法院经过审慎核实后会作出相应裁决,即暂不执行。
因此,为了确保您的宪法权益能够得到迅速而充分的实现,应当在法定时效期内提起
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