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进行合法
婚姻登记而生育的子女情况下,若父母并未直接承担
抚养责任,他们仍然须向未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支持,即
赡养费。
依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所有
非婚生子女都应享有与正式
结婚所生子女相同的权益和保护。
父母对于其子女具有抚养和教导的法律义务是毋庸置疑的。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没有直接负责照顾非婚生子女生活的生身父亲或母亲,必须承担起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生活费用以及教育所需的费用,直到他们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关于赡养费的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考虑和确定。
如果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该按照自己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支付
抚养费。
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他们的支付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如果父母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的抚养费金额就需要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比例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