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协议生效之后,如果某一方没有依照先前规定或法律
法规对另一方拥有的探望子女的权益加以维护和保障,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发起上诉通常是具有
法律效力与影响力的行为。
探望子女的权益乃是由法律赋予以非直接负责
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法定权利。
在您的探望子女的权益遭到侵害之时,您有权力向法庭提起
申诉和
诉讼。
届时,法庭将依据子女的年龄,以及双方的具体状况,依循法律的原则进行全面而详细地审查,并在此基础之上做出公正的判决。
而在您发起申诉的过程中,您需要充分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收集并准备各类相关的
证据,如对方拒绝让您探望的沟通过程的记录,以及其他与之相关的
证人证言等,以便对您所遭受的侵犯权益的事实提供有力的支持和证明。
需要强调的是,在整个
诉讼流程中,无论您采取何种方式寻求法律帮助,都应当始终把子女的最大利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尽可能避免加剧已经紧张的
家庭关系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