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
拘留主要包括了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三种类型。
而对于行政拘留人员来说,在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之后,
家属们往往有机会进行探视,然而,每一次允许的探视人数通常都限于 3 人之内。
反观刑事拘留环节,由于该阶段涉及到案件调查与审理工作,家属们的
探视权利被严格禁止,但是,辩护律师具有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且此方面并未设置人数上的限制。
至于司法拘留阶段,只有当家属们获得了法院的授权批准以后,他们才能够得以探望
被拘留者,然而,这样的探视次数同样受到限制,一般情况下,每次探视的人数也被控制在 3 人以内。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关于探视人数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拘留所的管理政策等多种因素而产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