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一般保
证人所负有的
担保责任期间是从主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共持续六个月。
然而,若是合同双方
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担保责任期间,以及在前面条款中所提及的法定的担保责任期间,此时若
债权人未能在这个特定时段内就
债务人提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那么该保证人有权据此免除其所应负担的担保责任。
对于
连带责任保证这一特殊类型的
担保方式而言,债权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六个月内均有权利要求保证人承担起相应的担保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
保证合同中,倘若并未对
保证期限进行明确定义或存在模糊之处时,必须按照上述法则来确定担保责任期间为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样也为期六个月。
此外,
保证期间不应因为任何事件而导致中断、暂时停止或延长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