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
劳动者的确具有主张此项权利的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有效的《
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雇主方负有为其员工提供相应的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如果在协议生效之后,雇主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履行支付义务,那么这样的状况将满足劳动者提出此类请求的条件。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劳动者应该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然而,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劳动者便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并且在对此
仲裁结果不满的情况下,他们有权再向法院发起相应的
诉讼程序。
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必须格外注重保存与其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相关的重要
证据,例如相关的协议文本、严谨的
工作证明以及未能收到相关补偿的详实记录等等,以此来支持自己所提出的各项讼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