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存在两种可供选择
起诉的法院。
其一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之处,倘若被告的
经常居住地(也就是
自离开住所地至起诉之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与
户籍所在地不相同,那就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其二,要是因
借款合同等
债权债务关系而引发的
欠款纠纷,还能够在
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起诉。
若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就依照约定来;倘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当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也就是你作为出借方(收钱的一方)所处的位置。
你可以全面考量方便程度、
证据获取等相关因素,从而选择起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