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
借款人与
抵押人在不同状况下所承担的责任存在差异。
共同借款人通常需对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这意味着
债权人有权利让任何一个共同借款人承担全部的
债务。倘若其中一人承担了全部债务,那么他可以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进行追偿。
抵押人是以其所提供的
抵押物来为债务提供
担保的。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优先就抵押物获得清偿。如果抵押物的价值足够
清偿债务,那么抵押人只需以抵押物来承担责任;要是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其他债务人(例如共同借款人)主张自身的权利。
总而言之,共同借款人一般承担着连带的责任,而抵押人主要是以抵押物来承担责任,不过具体的情况还得依据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