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的疑问
证券法信息公开是不是合法的的解答如下: 合法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
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
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会公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