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伤鉴定复议成功率多大?
工伤认定的
行政复议是需要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再次认定。如果员工没有新的
证据提供,那么行政复议后的结果和第一次认定的结果一般情况下是一样的。认定的标准都是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结合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判定的。如果你所做的工伤认定是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来的,公司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一般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被告方一般为做出认定
工伤决定书的行政部门(因为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个标准的具体
行政行为),具体的伤者最多也就参与旁听一下而已。二、工伤鉴定复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
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
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
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
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综上所述,行政复议是工人对工伤鉴定不服的救济手段之一,工伤鉴定复议成功率很难讲,工人在申请复议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工伤鉴定复议书、原工伤认定意见书等,并且要在拿到工伤鉴定意见书后十五日内申请复议。经过复议,有关部门认为工伤鉴定有误的,要组织进行
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