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
退休或到达离休、
退休年龄时;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
宣告死亡时,职工的
继承人或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
销户处理。 合肥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
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