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
一审程序。发回重申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二,简易程序仅限于基层人
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目前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第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
事实清楚、情节简单、
证据充分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以及涉外案件.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的,或者一方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的,法院认为其异议成立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但是,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以上是对民事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都有哪些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