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针对有期限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适用的!一般情况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了上述情况外,是不能终止合同的,除非
解除合同,是随时都可以的,只要你提出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