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单位的性质?你的身份? 《
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二、如果你单位的性质为国有事业单位,你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则你管理、保管下的款项为公款,你的行为就是
挪用公款,否则就是
挪用资金。 三、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
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四、你的行为,依据其情节,或可不
起诉,或可
免除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