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买房户口迁入的办理条件: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
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购房落户政策。购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申办落户手续。 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户口簿及
复印件; 三、居民
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
结婚证及复印件; 五、《
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
购房合同; 六、子女及直系
亲属关系证明; 七、已达婚龄的成年未婚子女
未婚证明。 受理机构:拟落户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办理时限: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办理费用:不收费 由于你已经拥有南京户籍,本人觉得你应该是现将
集体户口转成房屋所在地户籍户口,然后办理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