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应该如何适用
违约金?违约金是由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
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根据法律
法规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而法学理论界又从违约金的法律后果将违约金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二种。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签定合同时要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的约定,这样不仅能对对方给予约束,同时也使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后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当然签定合同后自己要积极的履行合同。二、无实际损失违约金如何适用?1、即使没有损失,仍应支付违约金,除非违约金的过份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违约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2、支付完违约金后,违约方仍需要履行合同。在非违约方没有损失,尤其是在违约方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显然不能将违约金减少至零,可以考虑根据违约金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违约金条款是否为违约方所提出或者坚持、违约方是否属故意违约等因素,将违约金数额调整至原约定违约金的20%至50%。如此,实践中可能出现没有损失时的违约金数额要高于有损失时的违约金数额的情形,但既然现行法律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那就是无法克服的矛盾。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充分体现合同的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