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
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
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
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
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