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进修时签订了一份锦进修协议,内容是说要在医院工作满5年,否则要赔偿进修费,工资为1万多。现在已经工作了3年,然而好友告诉我劳动法上不需要赔这么多,只需要赔偿进修费以及期间所发的工资。现在本人愿意赔偿,想问下签订的进修合同法律效力有吗?医院现在的态度就是拒绝变更执业医师册,想问下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是否赔偿要看你和单位是否签署服务期条款。而且只要签名了,进修合同法律效力便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