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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交通事故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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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能就只给修车,如果被对方撞到,还造成了当事人受伤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1)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3)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伤残等级与赔偿系数对照:
一级伤残100%;
二级伤残90%;
三级伤残80%;
四级伤残70%;
五级伤残60%;
六级伤残50%;
七级伤残40%;
八级伤残30%;
九级伤残20%;
十级伤残10%。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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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车被撞后对方全责,如果没有人员伤害,只负责出修理费。若是产生了人身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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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能就只给修车,如果被对方撞到,还造成了当事人受伤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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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只修车没修车,能理赔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爱你】
汽车发生事故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能索赔折损费,但要有充分依据,对方不赔可以向人民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车辆损失险》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汽车的折损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可以赔偿的,所以不一定会支持,但如果依据合理,会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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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10w+浏览2024-02-23
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一般情况来说新车被撞了,如果对方是全责的话,不仅要给修车的费用,受害人还可以要求他赔偿替代的交通工具合理费用、车内所载物品费用和车辆施救费用等;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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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能就只给修车,如果被对方撞到,还造成了当事人受伤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1)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1w浏览2024-09-11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只修车没修车,能理赔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爱你】
汽车发生事故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能索赔折损费,但要有充分依据,对方不赔可以向人民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车辆损失险》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汽车的折损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可以赔偿的,所以不一定会支持,但如果依据合理,会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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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是否就只给修车
10w+浏览2023-09-09
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新车遭遇撞击事件后,若肇事者负有全部责任,不仅需要支付修理汽车所需的相关费用,同时,受损方还有权要求其承担更换交通工具所需的合理费用、车厢内所承载物品的费用以及对车辆进行抢救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等额外损失;以确保能够真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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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若贵驾不幸遭受他人之撞击肇致损害,且对方显然有过失,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定,过错方应对受害人承担相应损失的赔付责任。当此类事件不涉及到人身伤害之时,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之下,过错方应当承担车辆妥善修复所需费用的赔偿义务。
1w浏览2024-09-25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只修车没修车,能理赔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爱你】
汽车发生事故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能索赔折损费,但要有充分依据,对方不赔可以向人民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车辆损失险》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汽车的折损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可以赔偿的,所以不一定会支持,但如果依据合理,会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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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7天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10w+浏览2023-09-14
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在新车遭受碰撞而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状况下,一般的处理方式主要是提供维修车辆所需的赔偿金。但是,如果同时涉及到对人员的伤害方面,便需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损害赔偿了。根据我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明确条款所述,任何一方若因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后果,都应当依法承担起赔偿。
1w浏览2024-09-29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只修车没修车,能理赔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爱你】
汽车发生事故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能索赔折损费,但要有充分依据,对方不赔可以向人民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车辆损失险》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汽车的折损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可以赔偿的,所以不一定会支持,但如果依据合理,会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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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7天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10w+浏览2023-09-22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是否只给修车
车被撞修车费应由对方负担,如对方拒不支付,可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交警定责,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将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w浏览2025-01-09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只修车没修车,能理赔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爱你】
汽车发生事故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能索赔折损费,但要有充分依据,对方不赔可以向人民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车辆损失险》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汽车的折损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可以赔偿的,所以不一定会支持,但如果依据合理,会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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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7天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10w+浏览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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