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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身侵权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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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时亚晴律师在线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8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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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人身侵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人身侵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人身侵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体损伤鉴定的标准可划分为如下三个等级:
首先是重伤级别,此类损伤会使患者的肢体残缺,或导致其面部容貌严重受损,甚至失去听力或视力以及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从而对身体健康产生极大的威胁。
此外,还有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两个不同的细分标准。
其次为轻伤级别,这种情况下,患者可能会出现肢体或容貌上的细微损害,或者在听觉、视觉等方面的部分功能受阻,或者出现其他程度相对较轻的健康损害。
最后是轻微伤级别,这类损伤主要由于各种致伤因素引起的原始性伤害,使得组织器官结构发生轻微的破坏,或者出现轻微功能障碍的现象。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颅脑、脊髓
5.1.1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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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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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人体损伤鉴定分三等级: 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重伤可能导致肢体残缺、容貌毁损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分为一级和二级。 轻伤涉及肢体、容貌的轻微损害或视听功能部分受阻等较轻健康损害。 轻微伤则是各种致伤因素引起的组织器官轻微破坏或功能障碍。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精细划分为三个等级:重伤包括导致肢体残疾、容貌毁损或器官功能严重丧失的伤情,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涉及肢体或容貌轻微损伤,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中等程度影响,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则是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仅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功能障碍。
1w浏览2024-03-24
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弟弟被人打了。是你姥爷的残疾孙想咨询一下有关人体损失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5.
1.1 重伤一级
植物生存状态。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
1.2 重伤二级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
5.0cm2以上。
)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脓肿。
)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外伤性尿崩症。
)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
1.3 轻伤一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
4.0cm2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5.
1.4 轻伤二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
1.5 轻微伤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头皮擦伤面积
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
5.
2.1 重伤一级
)容貌毁损(重度)。
5.
2.2 重伤二级
)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
5.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
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容貌毁损(轻度)。
5.
2.3 轻伤一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
2.4 轻伤二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眼睑缺损。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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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精细划分为三个等级:重伤包括导致肢体残疾、容貌毁损或器官功能严重丧失的伤情,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涉及肢体或容貌轻微损伤,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中等程度影响,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则是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仅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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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人体损伤鉴定分三等级:重伤、轻伤和轻微伤。重伤可能导致肢体残缺、容貌毁损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分为一级和二级。轻伤涉及肢体、容貌的轻微损害或视听功能部分受阻等较轻健康损害。轻微伤则是各种致伤因素引起的组织器官轻微破坏或功能障碍。
1w浏览2024-09-07
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弟弟被人打了。是你姥爷的残疾孙想咨询一下有关人体损失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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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 重伤一级
植物生存状态。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
1.2 重伤二级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
5.0cm2以上。
)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脓肿。
)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外伤性尿崩症。
)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
1.3 轻伤一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
4.0cm2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5.
1.4 轻伤二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
1.5 轻微伤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头皮擦伤面积
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
5.
2.1 重伤一级
)容貌毁损(重度)。
5.
2.2 重伤二级
)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
5.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
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容貌毁损(轻度)。
5.
2.3 轻伤一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
2.4 轻伤二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眼睑缺损。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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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导致极度的智力缺损以及精神方面存在着障碍所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即是最严重的一级伤残标准,如果导致双眼盲目的话,那么将会构成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二级伤残标准,每一个等级标准所对应的赔偿的额度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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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
轻伤一级: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厘米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厘米以上。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10w+浏览2025-02-23
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弟弟被人打了。是你姥爷的残疾孙想咨询一下有关人体损失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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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 重伤一级
植物生存状态。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
1.2 重伤二级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
5.0cm2以上。
)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脓肿。
)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外伤性尿崩症。
)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
1.3 轻伤一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
4.0cm2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5.
1.4 轻伤二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
1.5 轻微伤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头皮擦伤面积
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
5.
2.1 重伤一级
)容貌毁损(重度)。
5.
2.2 重伤二级
)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
5.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
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容貌毁损(轻度)。
5.
2.3 轻伤一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
2.4 轻伤二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眼睑缺损。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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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分为几级?
交通事故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分为十级。发生事故,如果涉及到交通肇事的,交警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受伤人员展开鉴定,这个伤残结果影响之后的法律责任。人身损害程度鉴定有十个等级,其中一级伤残罪严重。鉴定书下来后,双方就可以协商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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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人体损伤程度伤残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伤残鉴定标准需要结合个案综合判断,主要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这三类。人体损伤程度伤残需要结合个案综合判断,其中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医院相应条款进行鉴定。
1w浏览2025-01-30
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弟弟被人打了。是你姥爷的残疾孙想咨询一下有关人体损失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5.
1.1 重伤一级
植物生存状态。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
1.2 重伤二级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
5.0cm2以上。
)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脓肿。
)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外伤性尿崩症。
)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
1.3 轻伤一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
4.0cm2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5.
1.4 轻伤二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
1.5 轻微伤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头皮擦伤面积
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
5.
2.1 重伤一级
)容貌毁损(重度)。
5.
2.2 重伤二级
)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
5.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
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容貌毁损(轻度)。
5.
2.3 轻伤一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
2.4 轻伤二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眼睑缺损。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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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
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如果治愈可以算十级的伤残。人体损伤的分级主要是为了在一些交通事故或者工伤案件中可以进行依法的赔偿。这是有利于受害者和肇事方的一种认定,将赔偿的范围和项目更加清晰的用法律进行规范,避免了双方的纠纷,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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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门牙
根据相关规定,单独一颗上门齿脱落或折断,不构成轻伤,仅属于轻微伤。若两颗及以上牙齿脱落或折断,则达到轻伤二级标准。此时,施害者需承担医疗、护理、交通、营养等费用及误工损失赔偿。
1w浏览2024-04-08
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弟弟被人打了。是你姥爷的残疾孙想咨询一下有关人体损失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5.
1.1 重伤一级
植物生存状态。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
1.2 重伤二级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
5.0cm2以上。
)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外伤性脑脓肿。
)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外伤性尿崩症。
)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
1.3 轻伤一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
4.0cm2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5.
1.4 轻伤二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
1.5 轻微伤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头皮擦伤面积
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
5.
2.1 重伤一级
)容貌毁损(重度)。
5.
2.2 重伤二级
)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
5.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
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容貌毁损(轻度)。
5.
2.3 轻伤一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
2.4 轻伤二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眼睑缺损。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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