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1
723浏览
袁柏林律师
袁柏林律师在线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2402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二手房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二手房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二手房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在销售现房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将品质低下乃至不合格的房屋谎称为符合标准或者品质优良的房屋进行出售;刻意隐匿实际房屋面积大小,企图从中获取高额利润;用普通质量达标的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以吸引消费者,进而达到提高房价的目的;销售那些明知不符合房地产市场公开销售规定的房屋;故意夸大最低价格、清盘价格等具有误导性的定价进行销售活动;对开发商真正身份予以保密,或者假借其它开发商名称进行销售宣传;通过聘请他人等手段实施具有欺骗性的销售策略引导;使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众媒介对商品房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广告宣传。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二手房纠纷案件·推荐文章

苏州177****589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643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67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26人选择咨询律师
32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
一键咨询
  • 152****4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4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8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0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5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134****361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460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30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
销售现房时,可能出现以下问题:谎称房屋品质,隐匿实际面积,冒充优质工程提价,销售违规房屋,误导性定价,隐瞒开发商身份,欺骗性销售策略,虚假广告宣传。消费者应警惕此类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开发商卖房欺诈如何认定
判断开发商售房欺诈行为,需考虑三方面:一是开发商是否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二是这些行为是否误导购房者做出错误决策;三是欺瞒行为与购房者经济损失是否有因果联系。若开发商行为符合上述描述,且违反法律法规,则可判定为欺诈。
1w浏览2024-05-24
我弟弟准备买个商品房,虽然家里也不是很差钱,但是我们也很支持他这个行为,提前咨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
[律师回复]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释第
2、6条)(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订立的预售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的,可以认定有效。
2、应当注意的问题——该条解释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应具备的条件的关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本条解释仅提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只需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理由如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前三个条件是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先决条件,反过来说,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就表明其已经具备了前三个条件。至于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存在瑕疵,(即开发商虽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但不具备其他三个条件)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之。因为,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推定的合法性,除非依法撤销。因此,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只需在形式上审查出卖人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不需审查其预售许可证明的实质性条件,那是行政审判的职能。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照样有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预售人应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行政管理职能,与民事行为无关。
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收的除外。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
3.9k浏览
开发商欺诈行为有什么
10w+浏览2023-09-10
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力。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5、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
销售现房时,可能出现以下问题:谎称房屋品质,隐匿实际面积,冒充优质工程提价,销售违规房屋,误导性定价,隐瞒开发商身份,欺骗性销售策略,虚假广告宣传。消费者应警惕此类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1w浏览2024-04-15
我弟弟准备买个商品房,虽然家里也不是很差钱,但是我们也很支持他这个行为,提前咨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
[律师回复]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释第
2、6条)(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订立的预售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的,可以认定有效。
2、应当注意的问题——该条解释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应具备的条件的关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本条解释仅提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只需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理由如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前三个条件是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先决条件,反过来说,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就表明其已经具备了前三个条件。至于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存在瑕疵,(即开发商虽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但不具备其他三个条件)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之。因为,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推定的合法性,除非依法撤销。因此,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只需在形式上审查出卖人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不需审查其预售许可证明的实质性条件,那是行政审判的职能。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照样有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预售人应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行政管理职能,与民事行为无关。
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收的除外。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
3.9k浏览
开发商欺诈房产怎么办
10w+浏览2023-09-13
开发商欺诈卖房怎么办
购房者遭遇欺诈,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不公正行为。购房者有义务归还所购买的房产,而开发商则应无条件地退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且他们有义务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得超出所支付购房金额的一倍。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卖房开发商欺诈如何认定
销售现房中存在不道德行为,如将劣质房冒充高品质房、隐瞒房屋面积、将普通房包装成优质工程、销售不应上市的房屋、虚假标价、伪装身份销售、雇佣推手刷好评以及虚假宣传等。
1w浏览2024-04-15
我弟弟准备买个商品房,虽然家里也不是很差钱,但是我们也很支持他这个行为,提前咨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
[律师回复]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释第
2、6条)(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订立的预售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的,可以认定有效。
2、应当注意的问题——该条解释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应具备的条件的关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本条解释仅提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只需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理由如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前三个条件是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先决条件,反过来说,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就表明其已经具备了前三个条件。至于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存在瑕疵,(即开发商虽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但不具备其他三个条件)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之。因为,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推定的合法性,除非依法撤销。因此,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只需在形式上审查出卖人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不需审查其预售许可证明的实质性条件,那是行政审判的职能。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照样有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预售人应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行政管理职能,与民事行为无关。
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收的除外。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
3.9k浏览
开发商欺诈行为怎么办
10w+浏览2023-09-02
开发商欺诈卖房违法吗
购房时遇开发商欺诈,购房者可获不超过已付款一倍的补偿。购房合同被有权机关例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撤销后,购房者须将所购房屋归还开发商,而开发商则需按原约定全额退还购房者此前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利息以及依此为基础不超过一倍之补偿金所需承担的义务。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卖房开发商欺诈如何认定
房地产开发中,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隐瞒房屋真实状况、违法销售、合同欺诈等。一旦开发商涉及上述行为,即构成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应依法追责。消费者需提高警惕,维护自身权益。
1w浏览2024-05-17
我弟弟准备买个商品房,虽然家里也不是很差钱,但是我们也很支持他这个行为,提前咨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
[律师回复]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释第
2、6条)(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订立的预售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的,可以认定有效。
2、应当注意的问题——该条解释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应具备的条件的关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本条解释仅提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只需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理由如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前三个条件是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先决条件,反过来说,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就表明其已经具备了前三个条件。至于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存在瑕疵,(即开发商虽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但不具备其他三个条件)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之。因为,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推定的合法性,除非依法撤销。因此,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只需在形式上审查出卖人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不需审查其预售许可证明的实质性条件,那是行政审判的职能。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照样有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预售人应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行政管理职能,与民事行为无关。
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收的除外。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
3.9k浏览
开发商可能的欺诈行为
10w+浏览2024-02-22
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是合法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代理方式,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开发商欺诈怎么认定
要评估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涉嫌欺诈,应关注以下几点:未完成验收的房屋销售、隐瞒或歪曲房屋实际状况、房价异常波动、不实广告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并可请求行政机关追究责任。如广告方无法提供真实信息,需承担赔偿责任。
1w浏览2024-06-13
我弟弟准备买个商品房,虽然家里也不是很差钱,但是我们也很支持他这个行为,提前咨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
[律师回复]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释第
2、6条)(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订立的预售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的,可以认定有效。
2、应当注意的问题——该条解释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应具备的条件的关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本条解释仅提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只需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理由如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前三个条件是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先决条件,反过来说,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就表明其已经具备了前三个条件。至于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存在瑕疵,(即开发商虽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但不具备其他三个条件)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之。因为,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推定的合法性,除非依法撤销。因此,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只需在形式上审查出卖人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不需审查其预售许可证明的实质性条件,那是行政审判的职能。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的影响
1、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照样有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预售人应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行政管理职能,与民事行为无关。
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收的除外。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高院认定的欺诈情形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
3.9k浏览
开发商欺诈行为的表现
10w+浏览2024-02-21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80****654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1****473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818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56****731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567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78****491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