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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儿子费用多少

#房产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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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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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房产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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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权属转让手续的办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继承、赠与以及买卖三种方式。
在此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方式所产生的相应税费也会有所差异:
1、以赠与为例,需首先办理赠与公正手续,并支付评估费用的千分之六以及公证费用的2%。
随后,凭借公证书前往房管部门进行产权转移,期间还应交纳全额契税的3%,印花税的万分之五,以及数百元的手续费作为相关费用。
2、对于买卖相关事宜,判断房屋是否属于拥有满五年且属于唯一自住型住宅的情况至关重要。
符合条件,则可享受买卖过户过程中的免除1%个税优惠政策。
同时,还能免除5.55%的营业税。
在缴纳契税方面,90平米以下的房屋仅需支付1%的税率,而购买者如已有其他住房,则需按3%的比例缴纳契税。
此外,印花税的征收标准为万分之五,手续费则为数百元。
3、继承方式在理论上被视为将房产留予女儿的一种低税费途径。
若无其他特殊考量,可待父母离世后再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只需支付极少的登记费及印花税即可。
当子女通过继承方式获得房产证满五年后,若再次出售该房产且无其他物业,便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与营业税,仅需支付少量的交易手续费。
以上税费均依据评估价格进行计算与缴纳。
另外,若父亲提前立下遗嘱,明确指定由子女单独继承,也可实现免征营业税的效果。
具体而言,免征营业税的情形主要包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偿赠与子女、父母、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兄弟姐妹等情况。
若涉及到无偿赠与承担抚养赡养责任的人员,且房屋产权人在后续去世,其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均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待遇。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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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儿子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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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儿子要过户费吗
父子间房产过户同样需要支付过户费,具体费用因过户方式而异。 如选择赠与过户,需缴纳3%契税;如选择继承过户,则需支付契税、公证费和工本费。 另外,如选择买卖过户,并在5年内再次转让,可适当减轻税负。 因此,在过户房产时,建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最合适的过户方式,并了解相关费用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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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过户给儿子费用多少
办理房地产权属转让手续有三种方式: 继承、赠与和买卖。 不同方式涉及的税费有所不同。 例如,赠与需办理公正手续并支付评估费、公证费及契税等;买卖则需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年且唯一自住来享受税收优惠;继承则是低税费途径,只需支付少量登记费和印花税。 此外,特定情况下的无偿赠与和继承可免征营业税。 所有税费均按评估价格计算缴纳。
1w浏览2024-04-19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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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给儿子是否要过户费
10w+浏览2023-09-20
房产过户给儿子费用多少
办理房地产权属转让手续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不同方式涉及的税费有所不同。例如,赠与需办理公正手续并支付评估费、公证费及契税等;买卖则需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年且唯一自住来享受税收优惠;继承则是低税费途径,只需支付少量登记费和印花税。此外,特定情况下的无偿赠与和继承可免征营业税。所有税费均按评估价格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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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父子过户房产证给儿子要费用吗?
父子过户房产证给儿子,需要到税务窗口进行缴纳费用,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通过买卖方式过户要比通过赠与方式过户,需缴纳更多的税费,但通过赠与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出售房屋时需缴纳房屋总价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契税法》规定,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1w浏览2024-09-27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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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给儿子是否要过户费
10w+浏览2023-09-14
房子如何过户给儿子
要将房产顺利过户给儿子,可选择赠与、出让或继承三种方式。赠与过户需公证、评估和过户手续;出让过户则是通过所有权转让实现;继承过户需满足被继承人已去世、有合法遗嘱和财产为被继承人合法所有三个条件。选择合适的方式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可确保房产顺利过户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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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老爸房子过户给儿子要多少费用
1w浏览2025-01-07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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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子离婚
10w+浏览2024-10-14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有份吗?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不一定有份,具体来说,如果在过户的时候明确表明是过户给男方的,那么此时该过户房屋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而对于每月特殊说明的情形,过户房屋则会被默认为是男女双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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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子给儿子要过户费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儿子有三种方式,并且这三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费,可以理解为过户费:继承;赠与;买卖。如果父母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子需要缴纳3%的契税等。
1w浏览2025-01-31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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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儿子
10w+浏览2024-11-20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有份吗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有份。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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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儿子房子过户给父亲需要多少费用
1w浏览2025-01-06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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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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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给儿子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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