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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结算违法么

#工资福利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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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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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班所领取的薪资不能以最低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而应依照以下规定确定计算方式:
首先,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记载的工资额度,则应以此为基数来计算加班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项目被划分为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子项,那么应将所有各子项工资数额的总和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而非单独选取某一个子项作为计算基础。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并未明示具体的工资金额,或者当其条款表述不够清晰时,则应采用员工实际所得薪酬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任何形式的补贴都可以视为实际薪酬,其中也涵盖了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所明确规定的"工资总额"的几个构成要素。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以实际薪酬作为加班费计算基础时,应当优先扣除诸如加班费、伙食补助及劳动保护补贴等费用,以免影响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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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结算违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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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给对吗
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者的基本工资进行计算的。相关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单位拒不支付的,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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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结算违法么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结算加班费是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加班费应以劳动合同明确记载的工资或员工实际所得薪酬为计算基数,而非最低工资。若合同未明示或条款不清晰,应以实际薪酬为准,但需优先扣除如加班费等费用。
1w浏览2024-05-09
加班费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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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合同约定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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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加班按照最低工资计算合法吗
我国法律规定,加班费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为基准计算,非最低工资标准。如合同中明确工资数额,则按此计算;未明确或模糊,则以实际领取工资总额为准。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为实际工资范畴。
1w浏览2024-05-03
加班费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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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按照最低工资计算合法吗
我国法律规定,加班费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为基准计算,非最低工资标准。如合同中明确工资数额,则按此计算;未明确或模糊,则以实际领取工资总额为准。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为实际工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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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约定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
不合法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班工资应当高于正常工资。且根据不同的加班时间,有不同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应当是正常工资的1.5倍,休息日加班应当是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是3倍工资。
1w浏览2024-10-08
加班费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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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发合不合理?
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发不合理,这本身在加班这种状况之下的话,他就是需要比平时的工资要多一点,所以如果仅仅是按照平时的基本工资发放的话,那么是非常的不合理的,如果按最低的工资标准发放更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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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加班基数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吗
不可以。1、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2、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对于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日平均工资的一点五倍计算工资。4、如果是在休息日延长加班的,应当按照日平均工资的二百计算加班工资。
1w浏览2025-02-04
加班费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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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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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按照全市最低工资计算吗?
加班费不是按照全市最低工资计算的,此时是要根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在我国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之后,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的一种经济补偿,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也是需要根据法定的标准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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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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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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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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