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代签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合同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11-05
7k浏览
李朝律师
李朝律师在线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891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合同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合同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根据合同代签字的具体情况差异,其法律责任亦有所区别。
例如,倘若代签字人能够得到合同当事人的明确授权与认可,则替代当事方签署合同时是被允许的,这就意味着合同中的各项法律权益和义务均将由其实施和承担,而代签字人无需负有任何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想代签字人在未获得合同当事人的正式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代替其签字,那么这样的合同本身便并不能对当事人尽到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连云港180****63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733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940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45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代签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键咨询
  • 175****5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5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152****426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33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38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代签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代签字法律责任因具体情况不同:1.若经明确授权,代签人受托签署合同,需履行合同权益和义务,不担责;2.无正式委托或授权时,代签合同对当事人无效,不具法律约束力。
1w浏览2024-06-10
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产品代言人应承担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虚假广告中的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存在侵权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一)代言人实施了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代言人在广告中针对广告主的商品或服务作出了虚假的、夸大的、片面的介绍、宣传和推荐,即构成虚假代言的行为。根据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虚假宣传。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即可以认为代言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代言广告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知名度等做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这可以称为 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代言人在广告中称“某某品牌,我信赖”、“感冒了就喝某某某颗粒,暖暖的很贴心”等。 另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影响力和说服力,以出演角色包括使用台词的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性能或者购买使用的必要性,增加自己企业、产品广告的真实性,可以称为 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某虚假广告中代言人称“20年的老胃病,喝了3个疗程就好了;短时间内康复老胃病、老肠炎;让你烂胃变好胃,烂肠变好肠”、“3天溶栓,30天通脑,3个月治好中风偏瘫,5到8年不复发”?T等。此外《202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要求严厉查处的各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名义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其中广告的出演者亦属该类代言行为。 针对代言行为以上两种形式进行分析,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并不针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介绍,只是利用代言人自身的知名度进行宣传,该类广告内容简单,有时甚至只有一张代言人的肖像或者签名照,不存在违反广告法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不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内容,因此不属于虚假广告。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代言人往往针对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内容较多。如果违反了广告法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即构成虚假广告,代言人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即告成立。 (二)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后果这里的损害后果是指因虚假广告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的或必然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广告主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消费者丧失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有关消费者权益、损害后果及赔偿的范围的界定,应结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 (三)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产品代言人在广告中的虚假代言行为促使消费者购买了相关产品或接受了相关服务,并由此而造成损害,即可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当然,生活中部分消费者并非由于虚假广告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其 一,受害消费者是否将产品代言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讼。根据生活经验判断,没有受虚假广告影响的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虚假广告的存在,或者购物不是基于广告的影响,因此一般不会代言人,而诉请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消费者一般是基于虚假广告的一定影响才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 其 二,虚假广告的失真程度。如果广告中只是个别的、非关键的内容失真,该失真内容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购,则应认定因果关系不成立,反之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其 三,虚假广告中产品代言人的出演状态或所起的作用。如果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所起的作用不大,只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对商品作了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而虚假广告中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即虚假宣传)是由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以添加其他画面、视频、音频制作的,代言人并没有出演角色、使用台词,则不能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如果代言人出演了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4.3w浏览
代签合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代签合同的情形不同,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代签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当事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如果代签人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即代签人在没有取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同意情况下代替当事人签订合同,那么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1w浏览2024-10-10
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产品代言人应承担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虚假广告中的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存在侵权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一)代言人实施了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代言人在广告中针对广告主的商品或服务作出了虚假的、夸大的、片面的介绍、宣传和推荐,即构成虚假代言的行为。根据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虚假宣传。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即可以认为代言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代言广告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知名度等做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这可以称为 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代言人在广告中称“某某品牌,我信赖”、“感冒了就喝某某某颗粒,暖暖的很贴心”等。 另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影响力和说服力,以出演角色包括使用台词的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性能或者购买使用的必要性,增加自己企业、产品广告的真实性,可以称为 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某虚假广告中代言人称“20年的老胃病,喝了3个疗程就好了;短时间内康复老胃病、老肠炎;让你烂胃变好胃,烂肠变好肠”、“3天溶栓,30天通脑,3个月治好中风偏瘫,5到8年不复发”?T等。此外《202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要求严厉查处的各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名义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其中广告的出演者亦属该类代言行为。 针对代言行为以上两种形式进行分析,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并不针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介绍,只是利用代言人自身的知名度进行宣传,该类广告内容简单,有时甚至只有一张代言人的肖像或者签名照,不存在违反广告法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不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内容,因此不属于虚假广告。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代言人往往针对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内容较多。如果违反了广告法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即构成虚假广告,代言人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即告成立。 (二)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后果这里的损害后果是指因虚假广告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的或必然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广告主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消费者丧失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有关消费者权益、损害后果及赔偿的范围的界定,应结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 (三)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产品代言人在广告中的虚假代言行为促使消费者购买了相关产品或接受了相关服务,并由此而造成损害,即可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当然,生活中部分消费者并非由于虚假广告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其 一,受害消费者是否将产品代言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讼。根据生活经验判断,没有受虚假广告影响的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虚假广告的存在,或者购物不是基于广告的影响,因此一般不会代言人,而诉请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消费者一般是基于虚假广告的一定影响才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 其 二,虚假广告的失真程度。如果广告中只是个别的、非关键的内容失真,该失真内容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购,则应认定因果关系不成立,反之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其 三,虚假广告中产品代言人的出演状态或所起的作用。如果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所起的作用不大,只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对商品作了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而虚假广告中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即虚假宣传)是由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以添加其他画面、视频、音频制作的,代言人并没有出演角色、使用台词,则不能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如果代言人出演了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4.3w浏览
代签合同签订后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代签合同的情形不同,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代签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当事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代签人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即代签人在没有取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同意情况下代替当事人签订合同,那么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1w浏览2024-09-04
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产品代言人应承担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虚假广告中的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存在侵权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一)代言人实施了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代言人在广告中针对广告主的商品或服务作出了虚假的、夸大的、片面的介绍、宣传和推荐,即构成虚假代言的行为。根据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虚假宣传。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即可以认为代言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代言广告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知名度等做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这可以称为 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代言人在广告中称“某某品牌,我信赖”、“感冒了就喝某某某颗粒,暖暖的很贴心”等。 另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影响力和说服力,以出演角色包括使用台词的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性能或者购买使用的必要性,增加自己企业、产品广告的真实性,可以称为 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某虚假广告中代言人称“20年的老胃病,喝了3个疗程就好了;短时间内康复老胃病、老肠炎;让你烂胃变好胃,烂肠变好肠”、“3天溶栓,30天通脑,3个月治好中风偏瘫,5到8年不复发”?T等。此外《202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要求严厉查处的各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名义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其中广告的出演者亦属该类代言行为。 针对代言行为以上两种形式进行分析,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并不针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介绍,只是利用代言人自身的知名度进行宣传,该类广告内容简单,有时甚至只有一张代言人的肖像或者签名照,不存在违反广告法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不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内容,因此不属于虚假广告。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代言人往往针对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内容较多。如果违反了广告法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即构成虚假广告,代言人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即告成立。 (二)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后果这里的损害后果是指因虚假广告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的或必然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广告主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消费者丧失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有关消费者权益、损害后果及赔偿的范围的界定,应结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 (三)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产品代言人在广告中的虚假代言行为促使消费者购买了相关产品或接受了相关服务,并由此而造成损害,即可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当然,生活中部分消费者并非由于虚假广告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其 一,受害消费者是否将产品代言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讼。根据生活经验判断,没有受虚假广告影响的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虚假广告的存在,或者购物不是基于广告的影响,因此一般不会代言人,而诉请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消费者一般是基于虚假广告的一定影响才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 其 二,虚假广告的失真程度。如果广告中只是个别的、非关键的内容失真,该失真内容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购,则应认定因果关系不成立,反之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其 三,虚假广告中产品代言人的出演状态或所起的作用。如果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所起的作用不大,只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对商品作了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而虚假广告中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即虚假宣传)是由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以添加其他画面、视频、音频制作的,代言人并没有出演角色、使用台词,则不能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如果代言人出演了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4.3w浏览
代签合同签订后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代签合同的情形不同,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代签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当事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如果代签人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即代签人在没有取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同意情况下代替当事人签订合同,那么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1w浏览2024-10-01
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产品代言人应承担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虚假广告中的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存在侵权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一)代言人实施了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代言人在广告中针对广告主的商品或服务作出了虚假的、夸大的、片面的介绍、宣传和推荐,即构成虚假代言的行为。根据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虚假宣传。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即可以认为代言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代言广告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知名度等做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这可以称为 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代言人在广告中称“某某品牌,我信赖”、“感冒了就喝某某某颗粒,暖暖的很贴心”等。 另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影响力和说服力,以出演角色包括使用台词的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性能或者购买使用的必要性,增加自己企业、产品广告的真实性,可以称为 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某虚假广告中代言人称“20年的老胃病,喝了3个疗程就好了;短时间内康复老胃病、老肠炎;让你烂胃变好胃,烂肠变好肠”、“3天溶栓,30天通脑,3个月治好中风偏瘫,5到8年不复发”?T等。此外《202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要求严厉查处的各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名义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其中广告的出演者亦属该类代言行为。 针对代言行为以上两种形式进行分析,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并不针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介绍,只是利用代言人自身的知名度进行宣传,该类广告内容简单,有时甚至只有一张代言人的肖像或者签名照,不存在违反广告法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不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内容,因此不属于虚假广告。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代言人往往针对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内容较多。如果违反了广告法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即构成虚假广告,代言人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即告成立。 (二)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后果这里的损害后果是指因虚假广告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的或必然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广告主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消费者丧失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有关消费者权益、损害后果及赔偿的范围的界定,应结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 (三)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产品代言人在广告中的虚假代言行为促使消费者购买了相关产品或接受了相关服务,并由此而造成损害,即可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当然,生活中部分消费者并非由于虚假广告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其 一,受害消费者是否将产品代言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讼。根据生活经验判断,没有受虚假广告影响的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虚假广告的存在,或者购物不是基于广告的影响,因此一般不会代言人,而诉请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消费者一般是基于虚假广告的一定影响才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 其 二,虚假广告的失真程度。如果广告中只是个别的、非关键的内容失真,该失真内容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购,则应认定因果关系不成立,反之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其 三,虚假广告中产品代言人的出演状态或所起的作用。如果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所起的作用不大,只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对商品作了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而虚假广告中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即虚假宣传)是由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以添加其他画面、视频、音频制作的,代言人并没有出演角色、使用台词,则不能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如果代言人出演了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4.3w浏览
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
法定代表人在行使职权时,一般企业/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但职务犯罪法定代表人需自负刑事责任;企业对法人犯罪负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因自身过失导致的民事责任,则个人需承担。
1w浏览2024-06-15
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产品代言人应承担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虚假广告中的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存在侵权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一)代言人实施了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代言人在广告中针对广告主的商品或服务作出了虚假的、夸大的、片面的介绍、宣传和推荐,即构成虚假代言的行为。根据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虚假宣传。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即可以认为代言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代言广告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知名度等做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这可以称为 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代言人在广告中称“某某品牌,我信赖”、“感冒了就喝某某某颗粒,暖暖的很贴心”等。 另一种是利用代言人的影响力和说服力,以出演角色包括使用台词的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性能或者购买使用的必要性,增加自己企业、产品广告的真实性,可以称为 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比如某虚假广告中代言人称“20年的老胃病,喝了3个疗程就好了;短时间内康复老胃病、老肠炎;让你烂胃变好胃,烂肠变好肠”、“3天溶栓,30天通脑,3个月治好中风偏瘫,5到8年不复发”?T等。此外《202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要求严厉查处的各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名义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其中广告的出演者亦属该类代言行为。 针对代言行为以上两种形式进行分析,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并不针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产地、原材料等作介绍,只是利用代言人自身的知名度进行宣传,该类广告内容简单,有时甚至只有一张代言人的肖像或者签名照,不存在违反广告法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不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内容,因此不属于虚假广告。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代言人往往针对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内容较多。如果违反了广告法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即构成虚假广告,代言人虚假代言的侵权行为即告成立。 (二)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后果这里的损害后果是指因虚假广告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的或必然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广告主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消费者丧失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有关消费者权益、损害后果及赔偿的范围的界定,应结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 (三)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产品代言人在广告中的虚假代言行为促使消费者购买了相关产品或接受了相关服务,并由此而造成损害,即可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当然,生活中部分消费者并非由于虚假广告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虚假代言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其 一,受害消费者是否将产品代言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讼。根据生活经验判断,没有受虚假广告影响的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虚假广告的存在,或者购物不是基于广告的影响,因此一般不会代言人,而诉请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消费者一般是基于虚假广告的一定影响才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 其 二,虚假广告的失真程度。如果广告中只是个别的、非关键的内容失真,该失真内容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购,则应认定因果关系不成立,反之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其 三,虚假广告中产品代言人的出演状态或所起的作用。如果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所起的作用不大,只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对商品作了第一层次的代言效果,而虚假广告中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即虚假宣传)是由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以添加其他画面、视频、音频制作的,代言人并没有出演角色、使用台词,则不能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如果代言人出演了第二层次的代言效果广告,则应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4.3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34****614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5****166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205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78****762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741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52****594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