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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啥子情况会退房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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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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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二手房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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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二手房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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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购房者所购商品住房出现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均有权选择退房处理:1、卖方延迟交付出售房屋,并且在接收到催促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履行应尽义务。2、卖方并未告知购房者,自双方签署买卖协议后,其已经将该房产进行抵押或已出售予他人,导致购房者无法实际取得该物业的所有权。3、在房屋实际交付使用之后,房屋内部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相对于绝对值而言,超过了3%的标准。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其他可视为解除合同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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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无效情况
房屋买卖中的一方欺诈另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里的欺诈一般指的是一方在房屋权属等重要信息上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导致另一方产生了错误认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指所有有关房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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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啥子情况会退房
购房者在以下情况下有权选择退房:1.卖方延期交房超过三个月;2.卖方隐瞒房屋抵押或二次销售;3.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3%;4.其他法定解约情形。
1w浏览2024-06-13
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在符合下述条件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
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二、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1、商品房广告中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设施是否具体标注。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因为看了开发商的商品房广告中的公共设施的设置,而签订房屋认购书,而在交房时发现又没有哪些设施。
2、无理由退房的陷阱,某些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购房者要了解清楚。
3、售许可证可鉴别商品房广告的真伪。对广告中未明确载明许可证号的,即使房屋价格、位置、环境、物业管理等各种条件都能使你满意,你也应放弃这个选择。对于标示了许可证号的,在实际购房时,购房者应让售房单位出示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广告中所标示的许可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可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咨询。
4、谨慎对待开发商延期付款,房产开发商的这种促销策略降低了购房者付款的财务成本,但这类房屋的余款如果购房者是基于银行贷款的话,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约时,应当确定银行同意两年后给予足额银行贷款。商品房销售市场运行是否有序关系到众多人的切身利益,广告作为商品房销售的重要手段,其当前存在的虚假广告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导致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深。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广告与实际商品房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能否向开发商索赔,其在看商品房广告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这些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房,谨防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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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一房二卖什么情况
根据规定,房屋买卖交易可在以下质量问题出现时解除: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导致无法使用,交付后质量检验证实主体结构不合格,以及房屋质量与合同约定相差甚远且修复后仍无法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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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退房的情况
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1w浏览2025-02-02
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在符合下述条件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
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二、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1、商品房广告中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设施是否具体标注。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因为看了开发商的商品房广告中的公共设施的设置,而签订房屋认购书,而在交房时发现又没有哪些设施。
2、无理由退房的陷阱,某些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购房者要了解清楚。
3、售许可证可鉴别商品房广告的真伪。对广告中未明确载明许可证号的,即使房屋价格、位置、环境、物业管理等各种条件都能使你满意,你也应放弃这个选择。对于标示了许可证号的,在实际购房时,购房者应让售房单位出示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广告中所标示的许可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可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咨询。
4、谨慎对待开发商延期付款,房产开发商的这种促销策略降低了购房者付款的财务成本,但这类房屋的余款如果购房者是基于银行贷款的话,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约时,应当确定银行同意两年后给予足额银行贷款。商品房销售市场运行是否有序关系到众多人的切身利益,广告作为商品房销售的重要手段,其当前存在的虚假广告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导致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深。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广告与实际商品房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能否向开发商索赔,其在看商品房广告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这些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房,谨防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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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违约情况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商品房违约情况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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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什么情况能退房
若满足以下条件,您有权取消购房并取回款项:1)未按时交房且逾期超约定;2)开发商无证或未经批准签订合同;3)擅自更改设计方案;4)未能获取产权证;5)无法获得银行贷款;6)面积差异超3%;7)质量严重不达标;8)未透露房屋已抵押;9)预售许可证有虚假信息;10)隐瞒房屋用途为拆迁补偿。这些情况均视为开发商违约,您可依法维权。
1w浏览2024-06-13
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在符合下述条件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
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二、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1、商品房广告中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设施是否具体标注。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因为看了开发商的商品房广告中的公共设施的设置,而签订房屋认购书,而在交房时发现又没有哪些设施。
2、无理由退房的陷阱,某些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购房者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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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的情况都有哪些
1、延迟交房。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4、拿不到产权证。5、无法得到贷款。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7、房屋质量不合格。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9、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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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合同无效情况
房屋买卖中的一方欺诈另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里的欺诈一般指的是一方在房屋权属等重要信息上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导致另一方产生了错误认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指所有有关房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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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在符合下述条件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
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二、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1、商品房广告中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设施是否具体标注。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因为看了开发商的商品房广告中的公共设施的设置,而签订房屋认购书,而在交房时发现又没有哪些设施。
2、无理由退房的陷阱,某些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购房者要了解清楚。
3、售许可证可鉴别商品房广告的真伪。对广告中未明确载明许可证号的,即使房屋价格、位置、环境、物业管理等各种条件都能使你满意,你也应放弃这个选择。对于标示了许可证号的,在实际购房时,购房者应让售房单位出示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广告中所标示的许可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可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咨询。
4、谨慎对待开发商延期付款,房产开发商的这种促销策略降低了购房者付款的财务成本,但这类房屋的余款如果购房者是基于银行贷款的话,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约时,应当确定银行同意两年后给予足额银行贷款。商品房销售市场运行是否有序关系到众多人的切身利益,广告作为商品房销售的重要手段,其当前存在的虚假广告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导致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深。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广告与实际商品房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能否向开发商索赔,其在看商品房广告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这些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房,谨防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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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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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什么情况才能退房
依据法律法规,房客可在以下十种情况下合理要求退房:房屋结构损坏、安全隐患、服务严重不达标、设施故障未修复、未经同意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违法活动、合同违约、租赁期内房屋被征收、居住环境恶劣影响健康、或房东违反租赁协议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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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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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在符合下述条件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
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二、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1、商品房广告中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设施是否具体标注。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因为看了开发商的商品房广告中的公共设施的设置,而签订房屋认购书,而在交房时发现又没有哪些设施。
2、无理由退房的陷阱,某些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购房者要了解清楚。
3、售许可证可鉴别商品房广告的真伪。对广告中未明确载明许可证号的,即使房屋价格、位置、环境、物业管理等各种条件都能使你满意,你也应放弃这个选择。对于标示了许可证号的,在实际购房时,购房者应让售房单位出示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广告中所标示的许可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可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咨询。
4、谨慎对待开发商延期付款,房产开发商的这种促销策略降低了购房者付款的财务成本,但这类房屋的余款如果购房者是基于银行贷款的话,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约时,应当确定银行同意两年后给予足额银行贷款。商品房销售市场运行是否有序关系到众多人的切身利益,广告作为商品房销售的重要手段,其当前存在的虚假广告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导致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深。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广告与实际商品房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能否向开发商索赔,其在看商品房广告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这些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房,谨防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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