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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可以索赔多少钱

#人身侵权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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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时亚晴律师在线
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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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金额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的是,目前我国法律方面并未对于此类情况作出统一的规范,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往往取决于多种因素,特别是患者的伤害程度。
伤残情况而言,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最高赔偿额度;
然而,当患者因为医疗事故不幸离世时,其家庭将得到最高的赔偿款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针对医疗事故的索赔项目及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以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为基础,原则上来说应包含患者原发疾病的治疗费用,但并不包括已结算的案件中实际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
其次是误工费,此项费用是基于患者的固定收入来计算,如果患者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所在地的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赔偿标准将按照三倍计算;
如果患者无固定收入,则按照该地年度职工年均工资作为参考。
再者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这部分费用依据的是医疗事故所在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紧接着是陪护费,当患者住院期间需要雇佣专门的陪护人员时,这部分费用将会参照医疗事故所在地的年度职工年均工资计算
此外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标准将根据伤残等级以及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进行计算,自定残之日开始赔偿,最长可达30年,不过,年龄超过60岁的受害者,赔偿期限不得超过15年;
若超过70岁,赔偿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残疾用具费,用于补偿劳动者因残疾需要配备的补偿功能器具,具体价格参照医院提供的普及型器具费用。
最后是丧葬费,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方式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的相应政策而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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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可以索赔多少钱
我国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非统一规定,受伤害程度影响。伤残最高额未设限;死亡事故赔偿金额最高。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按收入或平均工资)、住院伙食补助、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最长30年,60岁以上减半,70岁以上更短)、残疾用具费和丧葬费,后者依据地方政策。每项费用计算依据各有不同,受害人具体情况会决定实际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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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可以索赔多少钱
我国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非统一规定,受伤害程度影响。伤残最高额未设限;死亡事故赔偿金额最高。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按收入或平均工资)、住院伙食补助、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最长30年,60岁以上减半,70岁以上更短)、残疾用具费和丧葬费,后者依据地方政策。每项费用计算依据各有不同,受害人具体情况会决定实际赔偿数额。
1w浏览2024-06-30
医疗纠纷,医疗费怎么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纠纷如何索赔 医疗侵权有两种,医疗事故损害和一般医疗侵权损害(非医疗事故,也习惯称之为医疗过错)。两种损害在赔偿适用的依据上不同,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院解释”),由此,两者在赔偿项目,赔偿额上有很大的差异,简单来说,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额远低于一般医疗损害的赔偿额。在此,暂不讨论什么是医疗事故、什么是医疗过错,只讨论如何计算赔偿额。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需要注意的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举例来说,因为阑尾炎做阑尾切除手术,损伤了结肠,阑尾切除的医疗费是不赔的。对于基本医疗费,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中也很难作出确定,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伙食补助标准各地不一样,一般在每天20元左右。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在某些地区也称之“人均消费性支出”,一般赔偿年限都按最高来算。事故发生地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有区别的。需要注意的是,残疾赔偿有一个系数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具体来说,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伤残,以此类推。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0%,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举例计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戊等,对应的伤残等级是十级,事故发生地为北京,赔偿权利人为城镇居民,年龄30岁,定残时间是2007年,经查2006年北京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482 5.0元。残疾赔偿金=14825×30×10%,10%为10级伤残的赔偿系数。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 2、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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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哪些,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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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索赔律师费多少钱
1w浏览2024-12-26
医疗纠纷,医疗费怎么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纠纷如何索赔 医疗侵权有两种,医疗事故损害和一般医疗侵权损害(非医疗事故,也习惯称之为医疗过错)。两种损害在赔偿适用的依据上不同,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院解释”),由此,两者在赔偿项目,赔偿额上有很大的差异,简单来说,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额远低于一般医疗损害的赔偿额。在此,暂不讨论什么是医疗事故、什么是医疗过错,只讨论如何计算赔偿额。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需要注意的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举例来说,因为阑尾炎做阑尾切除手术,损伤了结肠,阑尾切除的医疗费是不赔的。对于基本医疗费,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中也很难作出确定,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伙食补助标准各地不一样,一般在每天20元左右。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在某些地区也称之“人均消费性支出”,一般赔偿年限都按最高来算。事故发生地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有区别的。需要注意的是,残疾赔偿有一个系数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具体来说,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伤残,以此类推。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0%,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举例计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戊等,对应的伤残等级是十级,事故发生地为北京,赔偿权利人为城镇居民,年龄30岁,定残时间是2007年,经查2006年北京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482 5.0元。残疾赔偿金=14825×30×10%,10%为10级伤残的赔偿系数。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 2、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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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二级医疗过错赔多少钱?
医疗事故二级医疗过错赔钱多少并没有具体标准,需要结合伤者的伤情程度以及经济收入标准,当地物价生活水平综合确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发生二级医疗事故的,需要结合患者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医疗费用实际支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结合医疗过错行为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但是法律规定上并没有明确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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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出了医疗事故能索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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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医疗费怎么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纠纷如何索赔 医疗侵权有两种,医疗事故损害和一般医疗侵权损害(非医疗事故,也习惯称之为医疗过错)。两种损害在赔偿适用的依据上不同,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院解释”),由此,两者在赔偿项目,赔偿额上有很大的差异,简单来说,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额远低于一般医疗损害的赔偿额。在此,暂不讨论什么是医疗事故、什么是医疗过错,只讨论如何计算赔偿额。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需要注意的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举例来说,因为阑尾炎做阑尾切除手术,损伤了结肠,阑尾切除的医疗费是不赔的。对于基本医疗费,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中也很难作出确定,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伙食补助标准各地不一样,一般在每天20元左右。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在某些地区也称之“人均消费性支出”,一般赔偿年限都按最高来算。事故发生地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有区别的。需要注意的是,残疾赔偿有一个系数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具体来说,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伤残,以此类推。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0%,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举例计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戊等,对应的伤残等级是十级,事故发生地为北京,赔偿权利人为城镇居民,年龄30岁,定残时间是2007年,经查2006年北京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482 5.0元。残疾赔偿金=14825×30×10%,10%为10级伤残的赔偿系数。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 2、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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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多少钱
如果鉴定以后,确实是医疗事故,那么鉴定费就应当由医护单位进行支付,如果不是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就应该有申请鉴定的当事人进行支付。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医疗纠纷鉴定收费标准是每例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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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可以索赔多少钱
1w浏览2024-12-14
医疗纠纷,医疗费怎么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纠纷如何索赔 医疗侵权有两种,医疗事故损害和一般医疗侵权损害(非医疗事故,也习惯称之为医疗过错)。两种损害在赔偿适用的依据上不同,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院解释”),由此,两者在赔偿项目,赔偿额上有很大的差异,简单来说,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额远低于一般医疗损害的赔偿额。在此,暂不讨论什么是医疗事故、什么是医疗过错,只讨论如何计算赔偿额。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需要注意的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举例来说,因为阑尾炎做阑尾切除手术,损伤了结肠,阑尾切除的医疗费是不赔的。对于基本医疗费,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中也很难作出确定,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伙食补助标准各地不一样,一般在每天20元左右。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在某些地区也称之“人均消费性支出”,一般赔偿年限都按最高来算。事故发生地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有区别的。需要注意的是,残疾赔偿有一个系数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具体来说,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伤残,以此类推。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0%,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举例计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戊等,对应的伤残等级是十级,事故发生地为北京,赔偿权利人为城镇居民,年龄30岁,定残时间是2007年,经查2006年北京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482 5.0元。残疾赔偿金=14825×30×10%,10%为10级伤残的赔偿系数。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 2、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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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要赔多少钱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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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院医疗事故赔多少钱
1w浏览2025-01-02
医疗纠纷,医疗费怎么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纠纷如何索赔 医疗侵权有两种,医疗事故损害和一般医疗侵权损害(非医疗事故,也习惯称之为医疗过错)。两种损害在赔偿适用的依据上不同,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院解释”),由此,两者在赔偿项目,赔偿额上有很大的差异,简单来说,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额远低于一般医疗损害的赔偿额。在此,暂不讨论什么是医疗事故、什么是医疗过错,只讨论如何计算赔偿额。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需要注意的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举例来说,因为阑尾炎做阑尾切除手术,损伤了结肠,阑尾切除的医疗费是不赔的。对于基本医疗费,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中也很难作出确定,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伙食补助标准各地不一样,一般在每天20元左右。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在某些地区也称之“人均消费性支出”,一般赔偿年限都按最高来算。事故发生地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有区别的。需要注意的是,残疾赔偿有一个系数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具体来说,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伤残,以此类推。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0%,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10%。举例计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戊等,对应的伤残等级是十级,事故发生地为北京,赔偿权利人为城镇居民,年龄30岁,定残时间是2007年,经查2006年北京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482 5.0元。残疾赔偿金=14825×30×10%,10%为10级伤残的赔偿系数。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 2、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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