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破产重整中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破产清算 最新修订 | 2024-09-18
1.2w浏览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44人
专业处理破产清算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破产清算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破产清算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在破产重组阶段,债务人通常拥有一系列重要的权利与义务。
在权利层面上,他们有权提出重整计划的初步方案;
同时,对于该计划的制定及修订过程,他们也享有参与权以及表达个人观点的权利。
然而,在义务方面,债务人必须向破产管理机构或者法院全面且真实地汇报其资产状况以及企业运营情况;
此外,他们还需要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例如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合同文本等相关信息;
最后,未经法院批准,债务人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泰州188****999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531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958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58人选择咨询律师
31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破产重整中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152****453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23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419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破产重整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务人享有一系列重要权力。其中包括知情权,使债务人能够了解重整计划草案的讨论和表决情况;异议权,债务人有权对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事项提出意见。此外,债务人还有机会继续经营,暂时免受债权人的诉讼和要求,以便重整企业、制定新的经营管理计划,并寻求复苏。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重整中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破产重组时,债务人有提出重整计划初步方案、参与制定修订并表达观点等权利。但也有义务,要向破产管理机构或法院如实汇报资产和运营情况,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员工作,提供相关信息,且未经法院批准不得擅离居住地。总之,债务人在这阶段既有权利也有责任。
1w浏览2024-08-18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
一、重整与破产清算、和解的关系
接到破产申请之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同时,要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发出通知或公告,要求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的监督指导之下成立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并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破产案件的事项。但是在启动破产程序以后,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应被宣告破产。从破产程序启动到正式宣告破产之前应当确定一段法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整也可以申请和解。和解不成,再进行破产清算和解成功,破产程序结束。不仅如此,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和解程序中申请重整,和解程序则也可转化为重整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以后,当事人如果直接选择和解程序或重整程序,则分别开始相应的程序。在和解或重整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向其他破产程序转化的条件,则可在当事人的申请下转变为其他破产程序。
二、重整方案
重整方案要经过债权人分组表决,债权人的表决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破产法应当对表决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重整方案制定之后,应当提交审查,如无正当理由,应当通过重整方案。但如果重整方案存在问题的话,也有权予以拒绝。重整方案一旦生效,则对全体利害关系人都具有约束力,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重整方式上,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在重整期限内,重整企业可以采取改善经营、财产出让、企业兼并、资本变更等措施,在债务重组的同时实现企业再建。
三、重整中的股东参与
陷于困境的企业的重整,并不是单纯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也涉及到股东的利益,为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必须让股东也参与到重整程序之中。在对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出资人参与,设置出资人组对重整方案中的相关事宜进行表决。当重整计划不能为所有的利害关系人组别(债权人组、出资人组等)一致通过时,还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实施。
四、重整中担保物权的行使
在重整期间内,担保物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因为重整开始后,如果允许担保物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担保物权要求清偿其债权的话,则债务人就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重整就无法进行。但是关于担保物权的限制应采用何种程序,各国立法规定并不相同。英美法实行自动中止主义,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一般采取裁定主义,即介入重整程序后必须由作出裁定,中止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以及担保物权的行使。担保物权本来就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而受偿的效力,债权人通过的重整协议不能当然对担保物权人产生效力,要阻却担保物权的效力还必须通过一个专门的程序,即由作出裁定来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一旦裁定生效,重整程序启动,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也不能优先受偿而必须按照重整计划实现债权,但是担保物权冻结后,由此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应给予补偿。一是因延期清偿所造成的利息损失,应给予清偿二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利益时,担保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担保物权。重整计划一旦通过,对所有股东、债权人等都产生拘束力。如果通过重整计划,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终止重整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重整企业不执行重整计划,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终止重整计划的实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4w浏览
破产重整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是多少
10w+浏览2024-09-30
破产重整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在破产重组中,债务人保留财产和经营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债务人可以提交重组计划,以表明他们解决困难的努力。同时,债务人需要如实报告财产和业绩,遵守法院和管理人规定的监管措施,不得擅自处理资产或单独清偿债务。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重整后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在企业重整过程中,作为债权人,您享有监管权、表决权及知情权,可参与债权人会议,审批重整草案,并掌握债务人财务信息。同时,您需履行相应义务,包括遵守会议决议、法院裁定,以及真实申报债权,不得有欺诈或隐瞒行为。
1w浏览2024-09-09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
一、重整与破产清算、和解的关系
接到破产申请之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同时,要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发出通知或公告,要求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的监督指导之下成立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并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破产案件的事项。但是在启动破产程序以后,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应被宣告破产。从破产程序启动到正式宣告破产之前应当确定一段法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整也可以申请和解。和解不成,再进行破产清算和解成功,破产程序结束。不仅如此,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和解程序中申请重整,和解程序则也可转化为重整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以后,当事人如果直接选择和解程序或重整程序,则分别开始相应的程序。在和解或重整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向其他破产程序转化的条件,则可在当事人的申请下转变为其他破产程序。
二、重整方案
重整方案要经过债权人分组表决,债权人的表决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破产法应当对表决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重整方案制定之后,应当提交审查,如无正当理由,应当通过重整方案。但如果重整方案存在问题的话,也有权予以拒绝。重整方案一旦生效,则对全体利害关系人都具有约束力,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重整方式上,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在重整期限内,重整企业可以采取改善经营、财产出让、企业兼并、资本变更等措施,在债务重组的同时实现企业再建。
三、重整中的股东参与
陷于困境的企业的重整,并不是单纯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也涉及到股东的利益,为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必须让股东也参与到重整程序之中。在对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出资人参与,设置出资人组对重整方案中的相关事宜进行表决。当重整计划不能为所有的利害关系人组别(债权人组、出资人组等)一致通过时,还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实施。
四、重整中担保物权的行使
在重整期间内,担保物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因为重整开始后,如果允许担保物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担保物权要求清偿其债权的话,则债务人就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重整就无法进行。但是关于担保物权的限制应采用何种程序,各国立法规定并不相同。英美法实行自动中止主义,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一般采取裁定主义,即介入重整程序后必须由作出裁定,中止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以及担保物权的行使。担保物权本来就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而受偿的效力,债权人通过的重整协议不能当然对担保物权人产生效力,要阻却担保物权的效力还必须通过一个专门的程序,即由作出裁定来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一旦裁定生效,重整程序启动,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也不能优先受偿而必须按照重整计划实现债权,但是担保物权冻结后,由此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应给予补偿。一是因延期清偿所造成的利息损失,应给予清偿二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利益时,担保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担保物权。重整计划一旦通过,对所有股东、债权人等都产生拘束力。如果通过重整计划,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终止重整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重整企业不执行重整计划,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终止重整计划的实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4w浏览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利息
10w+浏览2024-10-31
破产重整后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在企业重整过程中,作为债权人,您拥有监管权、表决权和知情权,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草案,还能掌握债务人的财务信息。不过,您也有一些需要履行的义务,比如遵守会议决议和法院裁定,真实申报债权,不能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算
破产重组时借款债务利息计算受法规制约和指引,过程复杂要衡量相关要素。破产诉讼中未到期债权在破产受理时视为到期且附利息债权从此时起暂停计息,但破产重组中破产管理人或债务人可能依重整计划对利息重新磋商调整。
1w浏览2024-08-16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
一、重整与破产清算、和解的关系
接到破产申请之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同时,要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发出通知或公告,要求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的监督指导之下成立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并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破产案件的事项。但是在启动破产程序以后,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应被宣告破产。从破产程序启动到正式宣告破产之前应当确定一段法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整也可以申请和解。和解不成,再进行破产清算和解成功,破产程序结束。不仅如此,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和解程序中申请重整,和解程序则也可转化为重整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以后,当事人如果直接选择和解程序或重整程序,则分别开始相应的程序。在和解或重整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向其他破产程序转化的条件,则可在当事人的申请下转变为其他破产程序。
二、重整方案
重整方案要经过债权人分组表决,债权人的表决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破产法应当对表决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重整方案制定之后,应当提交审查,如无正当理由,应当通过重整方案。但如果重整方案存在问题的话,也有权予以拒绝。重整方案一旦生效,则对全体利害关系人都具有约束力,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重整方式上,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在重整期限内,重整企业可以采取改善经营、财产出让、企业兼并、资本变更等措施,在债务重组的同时实现企业再建。
三、重整中的股东参与
陷于困境的企业的重整,并不是单纯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也涉及到股东的利益,为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必须让股东也参与到重整程序之中。在对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出资人参与,设置出资人组对重整方案中的相关事宜进行表决。当重整计划不能为所有的利害关系人组别(债权人组、出资人组等)一致通过时,还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实施。
四、重整中担保物权的行使
在重整期间内,担保物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因为重整开始后,如果允许担保物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担保物权要求清偿其债权的话,则债务人就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重整就无法进行。但是关于担保物权的限制应采用何种程序,各国立法规定并不相同。英美法实行自动中止主义,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一般采取裁定主义,即介入重整程序后必须由作出裁定,中止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以及担保物权的行使。担保物权本来就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而受偿的效力,债权人通过的重整协议不能当然对担保物权人产生效力,要阻却担保物权的效力还必须通过一个专门的程序,即由作出裁定来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一旦裁定生效,重整程序启动,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也不能优先受偿而必须按照重整计划实现债权,但是担保物权冻结后,由此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应给予补偿。一是因延期清偿所造成的利息损失,应给予清偿二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利益时,担保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担保物权。重整计划一旦通过,对所有股东、债权人等都产生拘束力。如果通过重整计划,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终止重整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重整企业不执行重整计划,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终止重整计划的实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4w浏览
破产公司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和义务
10w+浏览2024-08-07
破产重整后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破产重整后,债权人的权益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核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投票(如果放弃优先受偿权则除外)、监督和选举委员会、决定债务人的经营活动、通过重整计划等决策、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以保护债权,以及免除债务权等。这些权益都有《企业破产法》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款作保障。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利息由谁承担
在破产重整的特定时段内,债务的利息承担责任需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审慎考虑并予以明确。一般的处理方式为,如若破产重整计划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则应严格遵循该重整计划的相关条款进行实施;反之,若无特殊规定,通常会在破产申请被正式受理的那一刻起暂停计算利息。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措施,主要是由于破产程序的核心宗旨在于公正、公平地清算所有债权债务关系,以确保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维护。
1w浏览2024-08-19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
一、重整与破产清算、和解的关系
接到破产申请之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同时,要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发出通知或公告,要求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的监督指导之下成立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并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破产案件的事项。但是在启动破产程序以后,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应被宣告破产。从破产程序启动到正式宣告破产之前应当确定一段法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整也可以申请和解。和解不成,再进行破产清算和解成功,破产程序结束。不仅如此,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和解程序中申请重整,和解程序则也可转化为重整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以后,当事人如果直接选择和解程序或重整程序,则分别开始相应的程序。在和解或重整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向其他破产程序转化的条件,则可在当事人的申请下转变为其他破产程序。
二、重整方案
重整方案要经过债权人分组表决,债权人的表决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破产法应当对表决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重整方案制定之后,应当提交审查,如无正当理由,应当通过重整方案。但如果重整方案存在问题的话,也有权予以拒绝。重整方案一旦生效,则对全体利害关系人都具有约束力,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重整方式上,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在重整期限内,重整企业可以采取改善经营、财产出让、企业兼并、资本变更等措施,在债务重组的同时实现企业再建。
三、重整中的股东参与
陷于困境的企业的重整,并不是单纯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也涉及到股东的利益,为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必须让股东也参与到重整程序之中。在对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出资人参与,设置出资人组对重整方案中的相关事宜进行表决。当重整计划不能为所有的利害关系人组别(债权人组、出资人组等)一致通过时,还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实施。
四、重整中担保物权的行使
在重整期间内,担保物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因为重整开始后,如果允许担保物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担保物权要求清偿其债权的话,则债务人就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重整就无法进行。但是关于担保物权的限制应采用何种程序,各国立法规定并不相同。英美法实行自动中止主义,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一般采取裁定主义,即介入重整程序后必须由作出裁定,中止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以及担保物权的行使。担保物权本来就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而受偿的效力,债权人通过的重整协议不能当然对担保物权人产生效力,要阻却担保物权的效力还必须通过一个专门的程序,即由作出裁定来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一旦裁定生效,重整程序启动,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也不能优先受偿而必须按照重整计划实现债权,但是担保物权冻结后,由此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应给予补偿。一是因延期清偿所造成的利息损失,应给予清偿二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利益时,担保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担保物权。重整计划一旦通过,对所有股东、债权人等都产生拘束力。如果通过重整计划,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终止重整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重整企业不执行重整计划,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终止重整计划的实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4w浏览
破产重整后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由谁承担
破产重整后,原债权人的权利和责任会转由新企业承担。这意味着新企业要接手处理原债权人的债务问题。债权人的权益可能会有所调整,但他们的核心权力,比如债权申报、参与会议、监督重整等,还是会保留的。在责任方面,债权人需要配合重整工作,比如准确提供债权信息,以保证程序能够顺利推进。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几种
在进行破产重整的过程期间,债务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可以行使的权益包涵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允许他们继续维持原有的运营工作;其次,赋予他们监管下的财产管理及处分权;接下来是让其有权提出并参与制定全新的重整计划等。这些权益恰恰能够激励债权人在整个重整进程中主动寻找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为确保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w浏览2024-09-28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重整债权利息怎么计算: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
一、重整与破产清算、和解的关系
接到破产申请之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同时,要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发出通知或公告,要求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的监督指导之下成立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并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破产案件的事项。但是在启动破产程序以后,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应被宣告破产。从破产程序启动到正式宣告破产之前应当确定一段法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整也可以申请和解。和解不成,再进行破产清算和解成功,破产程序结束。不仅如此,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和解程序中申请重整,和解程序则也可转化为重整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以后,当事人如果直接选择和解程序或重整程序,则分别开始相应的程序。在和解或重整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向其他破产程序转化的条件,则可在当事人的申请下转变为其他破产程序。
二、重整方案
重整方案要经过债权人分组表决,债权人的表决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破产法应当对表决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重整方案制定之后,应当提交审查,如无正当理由,应当通过重整方案。但如果重整方案存在问题的话,也有权予以拒绝。重整方案一旦生效,则对全体利害关系人都具有约束力,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重整方式上,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在重整期限内,重整企业可以采取改善经营、财产出让、企业兼并、资本变更等措施,在债务重组的同时实现企业再建。
三、重整中的股东参与
陷于困境的企业的重整,并不是单纯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也涉及到股东的利益,为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必须让股东也参与到重整程序之中。在对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出资人参与,设置出资人组对重整方案中的相关事宜进行表决。当重整计划不能为所有的利害关系人组别(债权人组、出资人组等)一致通过时,还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实施。
四、重整中担保物权的行使
在重整期间内,担保物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因为重整开始后,如果允许担保物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担保物权要求清偿其债权的话,则债务人就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重整就无法进行。但是关于担保物权的限制应采用何种程序,各国立法规定并不相同。英美法实行自动中止主义,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一般采取裁定主义,即介入重整程序后必须由作出裁定,中止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以及担保物权的行使。担保物权本来就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而受偿的效力,债权人通过的重整协议不能当然对担保物权人产生效力,要阻却担保物权的效力还必须通过一个专门的程序,即由作出裁定来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一旦裁定生效,重整程序启动,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也不能优先受偿而必须按照重整计划实现债权,但是担保物权冻结后,由此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应给予补偿。一是因延期清偿所造成的利息损失,应给予清偿二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利益时,担保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担保物权。重整计划一旦通过,对所有股东、债权人等都产生拘束力。如果通过重整计划,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终止重整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重整企业不执行重整计划,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终止重整计划的实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4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80****295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56****864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883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2****327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570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1****665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