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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的诉讼时效多久

#人身侵权 最新修订 |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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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时亚晴律师在线
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6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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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人身侵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人身侵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人身侵权及多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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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追偿行为的法律诉讼时效一般设定为三年时间。
这意味着,从某一时候开始,权利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了损害并已经确定了义务人的身份,那么这个时间就被视为诉讼时效的起点。
在追偿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之后,才能明确地了解到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何种程度的损害以及具体的义务人是谁。
在这段时间内,权利者需要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否则若是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义务人便有资格对权利者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然而,若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例如发生不可预见和控制的意外事件,则诉讼时效可能会暂时中止或被打断,进而导致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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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的诉讼时效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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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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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追偿的诉讼时效多久
追偿行为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承担责任后才知受损及义务人。权利人应在时效内行使权利,超三年义务人可抗辩。特殊情况如意外事件,时效可中止或中断,需重新计算。
1w浏览2024-10-30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般来讲,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不同的,这点是很重要的。当然,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也会适用中断、中止等制度,同时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20年。
民法上的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时效为法律事实之一种,属于自然事实中的状态,因时效期间届满而发生与原权利人利益相反的法律效果。民法时效制度分为两种,即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亦即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如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即实体权)仍然存在,但诉权归于消灭,当事人的请求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即所谓“丧失胜诉权”,且因诉权消灭不能请求强制执行,国家不再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自然债”。这种制度就是诉讼时效制度,其实质在于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分别规定,对买卖合同中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租赁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其他情况除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为3年。
(二)弄清“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的含义。《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适时中断诉讼时效是有效手段
针对当前社会上很多债务人缺乏起码的诚信理念和合同法制观念,对所负债务的履行往往是不积极主动,甚至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有的可以说是“依法赖债”的实际状况,以下从一般诉讼时效期间3年的角度(其他可类推),建议债权人一定要高度警惕,注意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自己的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使自己本来合法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一)债权人务必对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尽最大努力穷尽各种办法,在上述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将自己的债权实现到最大限度。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如果此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债权人务必在上述起算之日后的3年内向人民提讼或申请仲裁,才能获得胜诉权,否则就会发生本文开头所出现的情形。
(二)如实在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内收回全部债权,债权人务必根据债务人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对不同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行使权利:
1.对有部分货币资金还款或有可折抵为货款的实物财产(下称“折款实物”),且有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债权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 年内的期间内尽快穷尽各种合法手段追讨债权,能要回多少就尽量要回多少资金(实物),并在收款(收取实物)的同时保存好相应的书面证据,以使自己债权的诉讼时效在每次收款(收取实物)的同时不断中断,进而不断重新开始计算新的诉讼时效期间。需特别注意的是,应务必做到使最相近的每两次收款(收取实物)之间的时间少于3年。
2.对一时无货币资金还款亦无折款实物,但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尚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债权人可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3年内的期间内,尽早与债务人达成书面的债务延期履行的协议,并在该延期履行协议上约定明确的新的履行期限。在该延期履行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债权人如感觉到在该延期履行期限内债务仍不可能履行完毕,则应注意在该协议所约定的新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前,继续与债务人再达成新的延期履行协议,以使诉讼时效不断中断而得以重新计算。
3.对有货币资金或有折款实物但无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即恶意拖欠的债务人),或已经没有货币资金或折款实物,虽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已不再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在事先尽量充分做好财产保全的前提下尽早直接或申请仲裁,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
4.对一时没有货币资金还款或折款实物又无履行债务意愿,但尚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的债务人,债权人如能与之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话,则按上述2的方法处理;如债务人为达到拖赖债务的不法目的,债权人无法与之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话,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适时采取向债务人送达催收债权文书的方法,并注意做到最相近的每两次送达催收债权文书之间的时间少于3年:
(1)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催收债权文书,让债务人签收(债务人为自然人的,本人亲笔签字;债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2)在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书面的催收债权文书,但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的方法(最好对向邮局交寄该催收债权文书邮件的过程申请进行公证),并注意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好对上述邮件送达的“特快专递(EMS)邮件查询回单”,以确保债权催收文书的准确、及时送达。因为,在审判业务实践中,如果债权人仅仅向法庭提供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邮寄催收债权文书的证据,而没有提供债务人已经收到该债权催收文书的证据,则法庭视为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没有到达债务人,因而不能认定债权人的这种行为是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即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债权人务必保留好“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特快专递(EMS)邮件查询回单”等一切有关书面证据,以备将来诉讼时提交法庭,避免因举证不充分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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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诉讼时效多久
10w+浏览2023-09-10
债务追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按照规定来看,现在追讨债务的普通诉讼时效已经调整为了三年,而最长的诉讼时效还是为二十年。这个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义务人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义务之日开始。期间,要是符合情形规定的,则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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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担保追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担保证据追索权之诉讼时效通常执行三年制度。在保全人委托人以提供贷款方式履行其担保义务之后,即享有向贷款人执行追索权的合法权益。此三年的诉讼时效自保全人委托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在此期间内,保全人委托人向贷款人提出追索请求,则诉讼时效将被中止,并需重新计算。
1w浏览2024-10-20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般来讲,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不同的,这点是很重要的。当然,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也会适用中断、中止等制度,同时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20年。
民法上的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时效为法律事实之一种,属于自然事实中的状态,因时效期间届满而发生与原权利人利益相反的法律效果。民法时效制度分为两种,即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亦即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如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即实体权)仍然存在,但诉权归于消灭,当事人的请求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即所谓“丧失胜诉权”,且因诉权消灭不能请求强制执行,国家不再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自然债”。这种制度就是诉讼时效制度,其实质在于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分别规定,对买卖合同中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租赁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其他情况除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为3年。
(二)弄清“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的含义。《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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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务必对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尽最大努力穷尽各种办法,在上述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将自己的债权实现到最大限度。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如果此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债权人务必在上述起算之日后的3年内向人民提讼或申请仲裁,才能获得胜诉权,否则就会发生本文开头所出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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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有货币资金或有折款实物但无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即恶意拖欠的债务人),或已经没有货币资金或折款实物,虽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已不再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在事先尽量充分做好财产保全的前提下尽早直接或申请仲裁,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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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催收债权文书,让债务人签收(债务人为自然人的,本人亲笔签字;债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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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多久属于诉讼时效?
10w+浏览2023-09-17
担保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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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司法实践中,追偿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权益受侵及责任人之日起算。不同追偿权计算起点有差异,如担保追偿权,有约定保证期间以其到期日算,无约定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六个月。确立时效要结合法律关系和合约分析,涉争议应关注时效提诉求。
1w浏览2024-10-29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般来讲,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不同的,这点是很重要的。当然,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也会适用中断、中止等制度,同时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20年。
民法上的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时效为法律事实之一种,属于自然事实中的状态,因时效期间届满而发生与原权利人利益相反的法律效果。民法时效制度分为两种,即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亦即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如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即实体权)仍然存在,但诉权归于消灭,当事人的请求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即所谓“丧失胜诉权”,且因诉权消灭不能请求强制执行,国家不再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自然债”。这种制度就是诉讼时效制度,其实质在于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分别规定,对买卖合同中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租赁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其他情况除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为3年。
(二)弄清“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的含义。《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适时中断诉讼时效是有效手段
针对当前社会上很多债务人缺乏起码的诚信理念和合同法制观念,对所负债务的履行往往是不积极主动,甚至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有的可以说是“依法赖债”的实际状况,以下从一般诉讼时效期间3年的角度(其他可类推),建议债权人一定要高度警惕,注意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自己的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使自己本来合法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一)债权人务必对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尽最大努力穷尽各种办法,在上述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将自己的债权实现到最大限度。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如果此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债权人务必在上述起算之日后的3年内向人民提讼或申请仲裁,才能获得胜诉权,否则就会发生本文开头所出现的情形。
(二)如实在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内收回全部债权,债权人务必根据债务人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对不同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行使权利:
1.对有部分货币资金还款或有可折抵为货款的实物财产(下称“折款实物”),且有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债权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 年内的期间内尽快穷尽各种合法手段追讨债权,能要回多少就尽量要回多少资金(实物),并在收款(收取实物)的同时保存好相应的书面证据,以使自己债权的诉讼时效在每次收款(收取实物)的同时不断中断,进而不断重新开始计算新的诉讼时效期间。需特别注意的是,应务必做到使最相近的每两次收款(收取实物)之间的时间少于3年。
2.对一时无货币资金还款亦无折款实物,但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尚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债权人可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3年内的期间内,尽早与债务人达成书面的债务延期履行的协议,并在该延期履行协议上约定明确的新的履行期限。在该延期履行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债权人如感觉到在该延期履行期限内债务仍不可能履行完毕,则应注意在该协议所约定的新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前,继续与债务人再达成新的延期履行协议,以使诉讼时效不断中断而得以重新计算。
3.对有货币资金或有折款实物但无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即恶意拖欠的债务人),或已经没有货币资金或折款实物,虽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已不再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在事先尽量充分做好财产保全的前提下尽早直接或申请仲裁,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
4.对一时没有货币资金还款或折款实物又无履行债务意愿,但尚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的债务人,债权人如能与之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话,则按上述2的方法处理;如债务人为达到拖赖债务的不法目的,债权人无法与之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话,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适时采取向债务人送达催收债权文书的方法,并注意做到最相近的每两次送达催收债权文书之间的时间少于3年:
(1)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催收债权文书,让债务人签收(债务人为自然人的,本人亲笔签字;债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2)在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书面的催收债权文书,但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的方法(最好对向邮局交寄该催收债权文书邮件的过程申请进行公证),并注意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好对上述邮件送达的“特快专递(EMS)邮件查询回单”,以确保债权催收文书的准确、及时送达。因为,在审判业务实践中,如果债权人仅仅向法庭提供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邮寄催收债权文书的证据,而没有提供债务人已经收到该债权催收文书的证据,则法庭视为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没有到达债务人,因而不能认定债权人的这种行为是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即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债权人务必保留好“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特快专递(EMS)邮件查询回单”等一切有关书面证据,以备将来诉讼时提交法庭,避免因举证不充分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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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10w+浏览2023-09-10
保险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保险合同追偿权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二十年不再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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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债务追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债务追索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期限一般为三年。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应积极行使自身合法权益,如若逾期未提出诉讼请求,则债务人有权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相应地,债权人可能承受败诉之风险。然而,若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等特殊情况,诉讼时效期间将得以重新计算或暂时停止计算。
1w浏览2024-11-07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般来讲,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不同的,这点是很重要的。当然,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也会适用中断、中止等制度,同时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20年。
民法上的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时效为法律事实之一种,属于自然事实中的状态,因时效期间届满而发生与原权利人利益相反的法律效果。民法时效制度分为两种,即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亦即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如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即实体权)仍然存在,但诉权归于消灭,当事人的请求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即所谓“丧失胜诉权”,且因诉权消灭不能请求强制执行,国家不再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自然债”。这种制度就是诉讼时效制度,其实质在于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分别规定,对买卖合同中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租赁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其他情况除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为3年。
(二)弄清“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的含义。《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适时中断诉讼时效是有效手段
针对当前社会上很多债务人缺乏起码的诚信理念和合同法制观念,对所负债务的履行往往是不积极主动,甚至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有的可以说是“依法赖债”的实际状况,以下从一般诉讼时效期间3年的角度(其他可类推),建议债权人一定要高度警惕,注意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自己的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使自己本来合法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一)债权人务必对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尽最大努力穷尽各种办法,在上述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将自己的债权实现到最大限度。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如果此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债权人务必在上述起算之日后的3年内向人民提讼或申请仲裁,才能获得胜诉权,否则就会发生本文开头所出现的情形。
(二)如实在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内收回全部债权,债权人务必根据债务人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对不同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行使权利:
1.对有部分货币资金还款或有可折抵为货款的实物财产(下称“折款实物”),且有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债权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 年内的期间内尽快穷尽各种合法手段追讨债权,能要回多少就尽量要回多少资金(实物),并在收款(收取实物)的同时保存好相应的书面证据,以使自己债权的诉讼时效在每次收款(收取实物)的同时不断中断,进而不断重新开始计算新的诉讼时效期间。需特别注意的是,应务必做到使最相近的每两次收款(收取实物)之间的时间少于3年。
2.对一时无货币资金还款亦无折款实物,但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尚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债权人可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3年内的期间内,尽早与债务人达成书面的债务延期履行的协议,并在该延期履行协议上约定明确的新的履行期限。在该延期履行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债权人如感觉到在该延期履行期限内债务仍不可能履行完毕,则应注意在该协议所约定的新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前,继续与债务人再达成新的延期履行协议,以使诉讼时效不断中断而得以重新计算。
3.对有货币资金或有折款实物但无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即恶意拖欠的债务人),或已经没有货币资金或折款实物,虽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已不再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在事先尽量充分做好财产保全的前提下尽早直接或申请仲裁,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
4.对一时没有货币资金还款或折款实物又无履行债务意愿,但尚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的债务人,债权人如能与之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话,则按上述2的方法处理;如债务人为达到拖赖债务的不法目的,债权人无法与之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话,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适时采取向债务人送达催收债权文书的方法,并注意做到最相近的每两次送达催收债权文书之间的时间少于3年:
(1)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催收债权文书,让债务人签收(债务人为自然人的,本人亲笔签字;债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2)在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书面的催收债权文书,但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的方法(最好对向邮局交寄该催收债权文书邮件的过程申请进行公证),并注意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好对上述邮件送达的“特快专递(EMS)邮件查询回单”,以确保债权催收文书的准确、及时送达。因为,在审判业务实践中,如果债权人仅仅向法庭提供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邮寄催收债权文书的证据,而没有提供债务人已经收到该债权催收文书的证据,则法庭视为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没有到达债务人,因而不能认定债权人的这种行为是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即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债权人务必保留好“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特快专递(EMS)邮件查询回单”等一切有关书面证据,以备将来诉讼时提交法庭,避免因举证不充分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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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诉讼时效是多久
10w+浏览2023-09-10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追偿权诉讼时效:1、民事债权: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民事债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至10年不等。具体时效的计算可能会受到法律规定、债权种类和特殊情况的影响。2、租赁债权:对于租赁合同中的债权,时效期限通常较短,一般为1至3年不等。具体时效可能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和适用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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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担保追偿诉讼时效是多久的
担保人所享有的追索权的法定诉讼时限通常被规定为三年。当担保人明确履行了担保义务后,即拥有向债务人进行债务追偿的权利。在此三年期间内,作为担保人,应当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追索权。若超出此法定期限,那么就有可能面临法庭判决败诉的不利后果。
1w浏览2024-09-22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般来讲,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不同的,这点是很重要的。当然,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也会适用中断、中止等制度,同时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20年。
民法上的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时效为法律事实之一种,属于自然事实中的状态,因时效期间届满而发生与原权利人利益相反的法律效果。民法时效制度分为两种,即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亦即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如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即实体权)仍然存在,但诉权归于消灭,当事人的请求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即所谓“丧失胜诉权”,且因诉权消灭不能请求强制执行,国家不再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自然债”。这种制度就是诉讼时效制度,其实质在于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分别规定,对买卖合同中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租赁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其他情况除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为3年。
(二)弄清“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的含义。《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适时中断诉讼时效是有效手段
针对当前社会上很多债务人缺乏起码的诚信理念和合同法制观念,对所负债务的履行往往是不积极主动,甚至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有的可以说是“依法赖债”的实际状况,以下从一般诉讼时效期间3年的角度(其他可类推),建议债权人一定要高度警惕,注意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自己的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使自己本来合法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一)债权人务必对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尽最大努力穷尽各种办法,在上述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将自己的债权实现到最大限度。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如果此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债权人务必在上述起算之日后的3年内向人民提讼或申请仲裁,才能获得胜诉权,否则就会发生本文开头所出现的情形。
(二)如实在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内收回全部债权,债权人务必根据债务人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对不同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行使权利:
1.对有部分货币资金还款或有可折抵为货款的实物财产(下称“折款实物”),且有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债权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 年内的期间内尽快穷尽各种合法手段追讨债权,能要回多少就尽量要回多少资金(实物),并在收款(收取实物)的同时保存好相应的书面证据,以使自己债权的诉讼时效在每次收款(收取实物)的同时不断中断,进而不断重新开始计算新的诉讼时效期间。需特别注意的是,应务必做到使最相近的每两次收款(收取实物)之间的时间少于3年。
2.对一时无货币资金还款亦无折款实物,但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尚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债权人可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3年内的期间内,尽早与债务人达成书面的债务延期履行的协议,并在该延期履行协议上约定明确的新的履行期限。在该延期履行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债权人如感觉到在该延期履行期限内债务仍不可能履行完毕,则应注意在该协议所约定的新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前,继续与债务人再达成新的延期履行协议,以使诉讼时效不断中断而得以重新计算。
3.对有货币资金或有折款实物但无履行债务意愿的债务人(即恶意拖欠的债务人),或已经没有货币资金或折款实物,虽有履行债务意愿且本身已不再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在事先尽量充分做好财产保全的前提下尽早直接或申请仲裁,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
4.对一时没有货币资金还款或折款实物又无履行债务意愿,但尚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的债务人,债权人如能与之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话,则按上述2的方法处理;如债务人为达到拖赖债务的不法目的,债权人无法与之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话,则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3年内的期间内,适时采取向债务人送达催收债权文书的方法,并注意做到最相近的每两次送达催收债权文书之间的时间少于3年:
(1)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催收债权文书,让债务人签收(债务人为自然人的,本人亲笔签字;债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2)在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送达书面的催收债权文书,但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的方法(最好对向邮局交寄该催收债权文书邮件的过程申请进行公证),并注意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好对上述邮件送达的“特快专递(EMS)邮件查询回单”,以确保债权催收文书的准确、及时送达。因为,在审判业务实践中,如果债权人仅仅向法庭提供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邮寄催收债权文书的证据,而没有提供债务人已经收到该债权催收文书的证据,则法庭视为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没有到达债务人,因而不能认定债权人的这种行为是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即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债权人务必保留好“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特快专递(EMS)邮件查询回单”等一切有关书面证据,以备将来诉讼时提交法庭,避免因举证不充分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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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诉讼时效是多久
10w+浏览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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